朋友的媽媽去世了, 錢財費用要如何處理?

2015-07-30 7:35 pm
故事是這樣的(共有4個人:媽媽,姐姐,妹妹,弟弟):
媽媽得癌症了, 保險公司先撥了理賠金80萬的一半也就是40萬元,到媽媽的帳戶,
因為這是妹妹出的保險費,所以妹妹就向媽媽要了37萬,媽媽也給了妹妺,因為妹妹付出的保費(付了37萬),
媽媽一個月就走了, 醫療費因為是健保支付,所以支出不多,
喪葬費付了20萬元,由妹妹的37萬支付, 但妹妹沒有說是先付再均分.
後來勞保款2萬*3個月=6萬,因為是姐姐申請的,所以錢就在姐姐的戶頭,而且媽媽的勞健保費也都是姐姐繳的.(姐姐及弟弟也都沒有勞保)
當然另外一半40萬的理賠錢是由妹妺受益人領走.
現在妹妺向姐姐追討勞保款的1/3,也就是2萬,
另外再向弟弟及姐姐說20萬喪葬費要3人均攤並追討, 這時姐姐 弟弟才知道妹妹是要大家均分,
為什麼當初妹妹不講, 也許先講可能喪葬費就會少花一點.喪葬儀事大都是弟弟做主的,
請問這倒底要怎樣分配才合理?

(因為媽媽沒有什麼錢,所以遺產部份可以忽略)
(ps:姐姐,弟弟,妹妹都各自結婚成家, 弟弟已經2個月沒有收入了,姐姐是家管,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 但也因此照顧媽媽比較多)

回答 (5)

2015-07-31 5: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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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1 8:27 am
至其他不說,妹妹為屬要保人 即保費之支付者,媽媽要無異議而為被保人,因疾辭世,妹妹自屬該保險之唯一受益人,為償全額理賠 顯無可議,至對喪葬費用即由子女平均分攤;而姐姐申請勞保喪葬補助費 6萬元,顯係法定之喪葬補助款,目的自以喪葬事惟用 顯不同其他,故不能要因申請而為主張該款即其所有,但對預墊之勞健保費等,勢可要求共同分攤。
次對由誰照顧較多…此乃人倫 理屬當為,縱孝行可加,但不遺棄!則 與法無關,再其他僅自情理而行斟酌…。
人要無情!再多的財富到了這天,必竟還是得一無所有…

過路人淺見 略供參考
2015-07-31 2:17 am
另外一半40萬的理賠錢已由妹妺受益人獨自領走,姐姐勞保款的6萬也要獨吞,有錢歸自己, 支出大家出,這家人關念都很自私,本來就會紛爭不斷。
合理應是因媽媽過世,後代所領的額外"淨"收入(理賠金與保險),扣除因媽媽過世全部支出後,不足額再均攤,在世時參與照護媽媽的人合理上要少分攤一些。
因媽媽過世,另外的一半40萬的淨理賠金由妹妺受益人獨吞,再要求支出要均攤,這有點不合情理。
因個人關念的不同,可說無解,紛爭仍會不斷。
2015-07-30 8:40 pm
你好:
只要講到錢~就可能翻臉,
所以還是好好處理吧~

好好坐下來談,
彼此多包容一點!
2015-07-30 8:01 pm
愚見供參:

恕下面說得不好聽!

"為什麼當初妹妹不講, 也許先講可能喪葬費就會少花一點"

同樣的一句話,反過來說就是:
其他人就因為妹妹沒事先講,因此就可以多花一點喪葬費嗎??

收錄日期: 2021-04-16 17:07: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730000016KK0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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