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三月多我男朋友上班開大貨車從加油站要開到馬路車道,對方黑色小轎停在出入口牆邊(車尾有突出來),因為那條路不大條我男朋友右轉時後輪擦到對方左後的車尾,之後對方有去報案,我男朋友有接到警察局來電,我們有去簽三聯單(不是交通大隊的),也有看對方車子擦傷的照片,長度不到一根小姆指長,也只是外漆掉了,鈑金沒有問題,沒有傷到鐵的部分,我男朋友也有打電話去問對方,對方只說他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了,我們想說那一點小傷,應該保險公司賠一賠就沒事了,就沒再提起這件事!
到了五月多,我男朋友接到自稱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只問他說要他賠2萬5千元,問他有沒要處理,我男朋友聽到那金額覺得很瞎,就說沒有.然後對方就說那就交給法院處理!
之後我跟**上到交通大隊要申請鑑定結果來看,發現警察局並沒有送到交通大隊!
我想問:
1.因為那份三聯單並不是交通大隊的,是警察局的,且已移動現場沒有還原,三聯單裡也沒有案發過程敘述,等於說那份三聯單只是知道說有這件事件發生而已,但是誰對誰錯並不知道!
2.警察局也許也是看對方車傷非常小,所以就沒送到交通大隊,那這樣這件事故會是我們較吃虧?
3.對方保險公司直接開口2萬5,我們覺得很誇張,所以也沒再詢問對方,想請問真的會送到法院嗎?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才好呢?
(因為之前朋友的車子左後輪上方鈑金撞凹又刮好幾條傷痕,維修費也才4.5千元,所以對方那一點小傷跟我們要求2萬5覺得很誇張!)
還有,因為是公司的車,所以若以公司的保險公司賠對方,我男朋友就會被罰錢,當初也因為看對方車傷很小所以也沒跟公司報備,現在也沒辦法要他公司的保險公司賠償了!
到現在就又沒消沒息的,但很怕過一陣子突然又來討,所以想先了解依這樣的情形,我們會佔多少的錯,後續該如何處理最能將損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