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傷害被告相關問題....急急急

2015-07-26 11:25 pm
甲方去年10月在ktv包廂拿杯子不小心砸到別人導致受輕傷甲方並非蓄意砸人,乙方有去驗傷並提告,是發當下甲方已先行離開並非現行犯,想請教相關問題如下:
1.當時在ktv包廂內並無錄影畫面,傷者朋友是人證,但是並沒有物證這樣檢察官會起訴嗎?
2.甲方因為沒住在戶籍地所以沒收到傳喚通知書,後來今年5月書記官有聯絡上甲方
叫他去更改地址,如持續不到案說明會被拘提或通緝嗎?
通知書一定要本人收取嗎?可否請人代收用甲方印章代收可以嗎?
3.甲方如果主動到案說明會被收押或交保嗎?甲方懷孕6個月了
4.甲方如不承認有傷人有可能不起訴嗎?傷害罪起訴認定是否一定要有人證及物證缺一不可呢?
5.甲方應該要如何做才可以獲得緩起訴或不起訴機會,不用再經由法院程序了
與乙方當檢察官面前當庭和解可以嗎?
凡請各位法律專家幫我解答謝謝
更新1:

事發當下乙方沒報警,事發隔天因為找不到甲方出面道歉所以乙方才報警的,甲方與乙方素昧平生完全不認識,甲方驗傷一事也是隔天透過甲方友人告知才知道,乙方並不曉得甲方有去提告直到今年5月書記官連絡上甲方才知道,陳述都是事實並非捏造 所以以你們的經驗認罪自首並與乙方和解有可能不起訴嗎?

回答 (4)

2015-07-27 9:12 am
✔ 最佳答案

版大沒講被害人當下有沒有報警,如果沒報警,那就啥事也沒。如果報了警,如述。

1.當時在ktv包廂內並無錄影畫面,傷者朋友是人證,但是並沒有物證這樣檢察官會起訴嗎?
答:這種說法是耍無賴,包廂內當然沒錄影,證詞就很重要了,至於物證為何會不見?甲方可以試試堅決否認,有可能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但萬一乙方提出更明確的證據,甲方會被加重求刑。

2.甲方因為沒住在戶籍地所以沒收到傳喚通知書,後來今年5月書記官有聯絡上甲方叫他去更改地址,如持續不到案說明會被拘提或通緝嗎?
答:會。

通知書一定要本人收取嗎?可否請人代收用甲方印章代收可以嗎?
答:可以由別人代收,不需本人印章。

3.甲方如果主動到案說明會被收押或交保嗎?甲方懷孕6個月了
答:普通傷害罪、輕傷、自首、懷孕,肯定免保請回。

4.甲方如不承認有傷人有可能不起訴嗎?
答:當然有可能,證據不足,或不夠積極,便不能起訴。反過來,若被證實說謊干擾偵查,會被加重求刑。

傷害罪起訴認定是否一定要有人證及物證缺一不可呢?
答:難說,這要看檢察官。

5.甲方應該要如何做才可以獲得緩起訴或不起訴機會,不用再經由法院程序了
答:自首,並積極尋求與乙方和解。

與乙方當檢察官面前當庭和解可以嗎?
答:當然可以,在「他」字時就完成和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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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強調了兩次,說謊會被加重求刑,老一輩檢察官視說謊為自保的正常作為,但年輕檢察官最肚爛當事人說謊,視為干擾偵查,甲方可以賭看看。

還有,我不相信甲方拿杯子砸到乙方並非蓄意,否則正常應該會陪同乙方就醫,而不是落跑,乙方也不會提告,依常理版大的發問已經在說謊,如果連版友都騙不過,檢察官會如何認定呢?

雖然極為罕見,但真有法官因被告態度不佳而不准易科罰金的案例。仔細考慮清楚,別把小事化大了。

2015-07-27 09:24:25 補充:
豪哥在這裡回,結果大家都知道你是豪哥,醬匿名發問有什麼意義?
參考: 我自己
2015-07-27 5:37 pm
板大您好
可以到中華民國法律互助協會尋求免費諮詢ㄛ
相關網址 http://www.law-pyr.com/
信箱是 [email protected]
希望能幫助到板大
2015-07-27 3:51 am
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什麼情況下 會是 不小心 用杯子把人砸到 還砸到受傷的程度

2015-07-27 23:57:38 補充:
陳述都是事實並非捏造<<<但是最關鍵的部份你還是沒講啊 到底是什麼情況下 可以不小心 用杯子把人砸傷?

敬酒的時候不小心動作過大 杯子飛出去 剛好砸到她? 還是收杯子的時候不小心太大力 杯子飛出去?

這才有不小心的可能

還是因為不爽 所以就把杯子拿起來 往對方身上砸? 如果是後者 那就不是不小心 就是故意

把故意說成不小心 就不是事實 就是捏造

是什麼不小心 說阿 你的不小心到底是哪一種 說阿

2015-07-28 00:01:42 補充:
乙方當檢察官面前當庭和解可以嗎?<<<當然可以ㄚ

但是 也要乙方願意跟你們和解 如果乙方根本不願意和解 或是 乙方提出的和解條件 好比賠償10萬 20萬 還是30萬 你們也要同意願意也要做得到才能達成和解

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如果能和解 對方願意撤告 就什麼事都沒有

如果不能達成和解 犯後態度又不好 甚至說謊 卸責 那就如回答者所說的 自找麻煩了
2015-07-26 11:48 pm
案情敍述不合情理,與事實不符,這樣問了等如無問。

2015-07-26 21:48:16 補充:
豪哥,又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什麼情況下 會是 不小心把人砸到受傷的程度自己卻漠不關心先行離開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8: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726000010KK0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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