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已經過了試用期的員工如果即日辭職其後不再上班可以嗎?
還是之後要交給僱主代通知金?
如果要的話,不交的話犯法嗎?
犯法的話是犯甚麼法例? 刑罰會是多少?
同時請給一些新聞的例子?
如果想即日離職的正確方法是「博炒」嗎? 做盡壞表現讓僱主主動解僱?
收錄日期: 2021-04-16 1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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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725000051KK0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