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很久沒聯絡了,突然生病,要子女養,,不養會構成遺棄罪嗎

2015-07-25 12:43 pm
請問,因為我爸媽離異很久了,監護權是判給我媽,小孩的監護權跟戶籍,都跟著我媽,我媽因為癌症,無法工作,雖然說已經出院有一段時間了,還是要定時回醫院檢查癌細胞有沒有復發,我哥因案在身,在服刑中,妹妹是名智能障礙者,所以之前剩我在賺錢養我媽,我爸之前是住我姑姑家,所以是我姑姑在照顧,我爸因星期四中風住院,第3次中風,所以我姑姑那邊一直催我說,趕快把我爸的戶籍遷來我家這邊,說辦低收或一些補助也比較好辦,還說我如果不遷的話,就要把我爸的戶籍踢出去,然後說要告我遺棄罪,我爸媽離異10幾年了,都沒聯絡過,法院當初判他每個月要拿錢給我們生活,當初我們都未成年,是我媽撫養我們這些小孩的,結果他沒拿過半毛錢回來過,因為現在住的房子不是自己的,是我媽媽朋友的房子給我們住,媽媽是戶長,他們都說不同意讓我爸遷進來,因為以前我爸媽他們就不和了,我有想過,如果讓我爸遷進來的話,我真的沒能力在多照顧一個人了,每個月可能都透支,而且真的回來住的話,我爸媽可能會吵架(以前我爸就打過我媽了,所以我會擔心),最後的結果,不是我爸再次中風住院,要不然就是我媽癌症細胞再度復發住院,(因為化療後的後遺症都慢慢的跑出來了)到時我就真的要跑路了,因為目前剛失業,沒有收入,原本想說要再找工作,結果就因為我爸住院沒人照顧,變成我每天都跑醫院,搞的我無法找工作,就算真的找到工作了,我也無法專心去工作,變說不定時要請假,老闆也會怕,因為我姑姑那邊擺明就是要把我爸全部推過來讓我照顧,所以才一直催我把戶籍遷一遷,但我不是屋主,也不是戶長,我無法決定,更何況屋主跟我媽都說不同意,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這樣遺棄罪會成立嗎,因為我之前也是入監服刑,102年才假釋出來的,我真的不想再進去了,請各位大大能提供好的建議給小弟嗎,拜託了

回答 (7)

2015-07-27 3:32 am
✔ 最佳答案
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又依民法第1116條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時,以直系血親尊親屬為第一順位。因此你對父親依法是有扶養的義務的。你父親因中風,生活無法自理,如果你不照顧他,致他生活陷於困境,生命陷於危急的話,你恐會涉及刑法第294條之違背義務遺棄罪,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刑法第294條之1(阻卻遺棄罪成立之事由)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行為者。三、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確定者。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
你爸媽離異10幾年了,都沒聯絡過,法院當初判他每個月要拿錢給你們生活,當初你們都未成年,是你媽撫養你們這些小孩的,結果他沒拿過半毛錢回來過,也就是十幾年來,你父親都未曾扶養過你們,這已符合刑法第294條之1第1項第4款之規定,因此就算你不扶養父親,將來被提告遺棄罪的話,只要你能證明父親十幾年都沒有扶養你們,那依法你是不會被論罪處罰的。簡單來說,就是不會有刑事遺棄罪的問題。
依民法第1118條之1(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情形)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你父親十幾年都沒有扶養你們,因此你可以依上述民法之規定,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減輕或免除對父親之扶養。如果獲判免除扶養的話,那你的問題就都迎刃而解了。如果獲判減輕扶養的話,你只要每個月提供法院所判之金額給姑姑,就可以解決你的問題了。
※溫馨提醒:你可以依民法之規定,來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父親之義務,況且你父親多年都未扶養過你們,依刑法第294條之1阻卻遺棄罪成立之規定,你根本不會有遺棄罪的問題。因此你不必過於緊張與憂慮。只是,我們住的這個地球,存在著兩個世界,一個是"疆界與誡律可以衡量的世界",一個是"內心與心靈可以感受的世界"。要知道,除了法律可以規範我們以外,在冥冥之中,仍然有一股制裁的力量存在。雖然你若不扶養父親,也不會有什麼大問題,但還是希望你,如果可以的話,還是盡量為父親盡些心力。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參考: 芝柏錶+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
2015-07-26 1:27 am
板大您好

近期親戚也有發生相關的疑問

朋友推薦我去法律協會尋找

做了電話詢問,親自和律師對談

才順利解決

相關網址 http://www.law-pyr.com/

信箱沒記錯好像是 [email protected]

希望能幫助到板大
2015-07-25 8:10 pm
你要有證據證明父親沒養過你,就可合法的遺棄他免養他讓他自生自滅,不過讓自己的父親流落街頭自己卻還有口飯吃,仍應該要分給他半碗飯吃。除非你真的怨氣很深。
若要送免費的公立安養院,門檻可能很高,畢竟那筆產生的照護費用一定是有人要吞下去的。
2015-07-25 8:02 pm
父親很久沒聯絡,生病要子女養,不以贍養會構成遺棄罪嗎?

哎…
子女未成年期間,父母要未即盡監護及其脯育之責,子女可向法院訴請無為宣告,予日後相形則可免序扶養父母之責,且不受法究遺棄之罪…;但以上則與條件及方式等之形式無關,故不在此限。
次 膳養乃至教育為屬人倫不可要缺之項,法即明定,贍養父母乃子女不可懈怠之責,致非以上,則屬遺棄!當受法究…;再其他不說,如僅所述再不其他 尤未前項,綜觀 顯恐尚不及以懈或略贍養之責,故僅要因而為遺棄的話,恐受法究!得慎才好…。 《法理不等同常理》

過路人淺見 略供參考 祝 愉快
2015-07-25 1:48 pm
先自保吧

把所有收入跟支出明細收集好
最好是有匯款記錄或發票收據

如果很明顯的
你的收入很難再去負擔一個人的生活

他告你也沒用
因為你不是不願而是不能

支出部份要小心
不要有明顯奢侈浪費的支出

如手機買個2~3萬的
唱歌2~3千
吃大餐7~8百

例如這種的都對你不利

相關收支明細收集好
就算出庭也如實以告就行了

到時明確表示你不是不願意而是無法負擔
最後不是不起訴就是無罪
不用擔心

另外多去查查看
有沒相關補助可申請的
比如中低收入戶
殘障津貼
急難救助金之類的

加油吧

別再進去了
參考: 多看書沒事~沒事多看書
2015-07-25 5:18 pm
有句話說: {命好就怕運來磨}
所謂:人生如戲,戲如人生. 您叫甚麼名字”就演甚麼戲服!

所謂娶妻前生子後: 一個家有錢沒錢,要看太太的名字好不好!
經常可以在報章雜誌看得到,很多家庭出問題,小孩都在0.~6歲之間
很多夫妻”生離死別.妻離子散”在小孩六歲之前.
{ 甚至還在懷孕,就生離死別! }
{一個公司會不會賺錢,要看公司名字好不好! }

很多人辛苦一輩子,不知道是因為自己的名字不好,或是改錯名字的關係!
我是屏東的人,做家電買賣的.之前就是因為我生了第二胎以後,也是因為小孩子名字取錯的關係! 我老公的店幾乎都沒生意,家裡生計都出問題了,那段時間每天心情很不好,身體也很不好,生活過得又苦又嘔. 因為運氣很不好,心情也很低落,
我以前也是ㄧ樣,只要一不順就跟一般人一樣,到處求神問卜了,補運改運,花了很多冤望錢,結果還是一樣沒變好.當時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後來從網路上看到人家討論,我試著打電話請教看看,( 我真的嚇ㄧ跳,老師說的都很準,也有說我們倆夫妻的名字不好等等 ),{ 長話短說 }
之後請老師幫我們,看家裡和店裡的風水….等等.
我們全家名字已經改好多年了(包含店的名字),
我老公的生意現在都滿穩定的.真的有變好,我才會介紹給人!

名師到處都有(廣告很多), 要找{明師}就要看個人福氣了!
( 找老師改名字 看風水,要多做點功課喔 ! )
其他的可以上老師的網站查!!
給您聯絡訊息資料.有問題可以打電話請教!
網址 www.facebook.com/yulinweb
網址 yulins.myweb.hinet.net
2015-07-25 2:38 pm
依法你有不撫養的理由

但是是自己的父親

果真如此

依照地獄遊記

你可能會被打入無間地獄


接回來吧


社會局會幫你的

遺棄父母

會墮入阿鼻地獄

請你想清楚

收錄日期: 2021-04-16 17:05: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725000010KK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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