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是我知:
1.「有身無心」是死屍,「身心同在」稱為人。人身如車必須飲食,車身如人必須加油。飲食加油是需求,不得不要不自由。感官刺激,享受為樂,心靈所求,即是慾望。身體所需,有量有限;心之所欲,無窮無邊。「哀莫大於心死」,卻是心定無求、心安無憂;「樂莫過於滿足」,總是貪求無饜、永無底線。
2.若以「感官局部所知」、「一廂情願」為前提,則慾望的起步,使人朝氣蓬勃、樂在其中;若以「法則原理顯現」、「客觀事實」,則慾望的下場,使人迷失墮落、受苦受難。「慾望」是巧飾美化的迷人陷阱,使人「飛蛾撲火」,粉骨碎屍;「息欲」、「斷貪」是明鑑真相的沉澱方法,使人「浴火重生」,離苦得樂。
3.不管是「可選擇」(附加)的心理(靈)慾望,還是「不可選擇」(本能)的身體(生理)需要,都是不健康的、痛苦的,因為聖人有訓:「有求皆苦,得亦不足」。由於多數人難以明白,只能退而求其次,論說「適可而止」、「適度恰好」的合理慾望,作為普羅大眾安心依靠的生活準則;同時斥責、處罰不知節制慾望、放縱慾望的危險行為。〈禮記〉曲禮:『傲不可長、欲不可從、志不可滿、樂不可極』。豈不知「慾望如虎」,何苦「養虎為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