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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聯招會)已公布,香港學生自2012年起無須參加「香港考區學科測驗」,便可直接以文憑試成績參與海外聯合招生報讀當地大學。有關申請到台灣升學的詳情,可參考以下由聯招會提供的資料。 一、個人申請制 申請方式:
依簡章志願校系規定繳交備審資料,至多選填3個志願校系。經聯招會分轉各校系進行審查,由聯招會按教育部核定之招生名額、各校系審查結果及申請者選填志願序辦理分發。 說明:
既經個人申請錄取者,不再辦理聯合分發;如個人申請未獲錄取,則進入聯合分發管道進行分發。無須重覆報名聯合分發。
二、聯合分發制 申請方式:
申請人最多可選填70個志願,其中第二、三類組得互跨類組選填志願。 說明:
文憑試採計科目及成績核計方式如下:
所持文憑 必採科目 選採科目 分發分數核計方式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 英國語文、 數學依選採科目詳情之類組選採科目規定,由聯招會任擇2科採計。必採科目各科分數加權1.3採計;選採科目各科分數所佔權重見各考試的「選採科目詳情」。 各類組採計5科(含必採科目及選採科目)加權後總分。如遇缺科,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同分參酌方式:依序為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選採科目(2科擇優依序參酌)。 依上述方式採計成績後仍同分時,擇優參酌第6科以上之選採科目成績,如仍同分時則參酌中學學業成績總平均。
2015-07-28 12:25:47 補充:
公私立大學校系類組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組︰外語、文史哲、教育、傳播、社會科學、法政、管理、財經、藝術等。
•第二類組︰資訊、工程、地球環境、數理化學、建築與設計等。
•第三類組︰醫藥衞生、生命科學、農林漁牧、體育休閒等。
* 個人申請不分類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