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資可合併計算(我指的是單純年資,而非退休年資)?
2.如年資可合併計算的話,我任官(警察)後,我會是警佐幾階?俸點?
3.如果我想報考警大二技的話,"軍職年資"可以併入警大二技的資積分計算嗎?
以上三個問題麻煩了,謝謝
更新1:
第5條(轉任公務人員之比敘優待) 後備軍人轉任公務人員之任用比敘,得予左列優待: 一、後備軍人依法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與其他候用人員資格相等時,優先任用。 二、後備軍人依法取得公務人員各官等任用資格者,按其軍職官等官階及年資,比敘該官等內相當職等及俸級。 三、任用公務人員之機關,遇有緊縮或改組時,應優先留用。 四、作戰或因公負傷者,除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外,並依其功勳,優敘俸級。 前項各款之 提敘指的是,依服役之年資,提列俸級。也就是說看你的軍職年資,提升若干俸級。一年一級,而且要軍職軍階符合再任公職的官等。基本上,考績乙等以上就可提敘,其他無關
更新2:
年資的部分已經查到了,我要問的是單純年資是否可以提升俸級,並不是可不可以計入退除年資,不過還是謝謝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