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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可以說是英國文學中,小說界的莎士比亞,其作品改編成為影視與戲劇作品的數量,跟其他英國作家相比,也僅次於莎士比亞。
在維多利亞時代(Victorian era)他是家喻戶曉的知名人物,風靡全英國人的程度,頗有演藝巨星的風範,如果你有看過《狄更斯的秘密情史》這部電影的話,就會知悉當時曾流行一種娛樂方式,作家朗誦自己的作品給聽眾欣賞,狄更斯的場子絕對是座無虛席,足見他在當時,是個不折不扣的大明星。
《遠大前程》可以說是狄更斯比較晚期的作品,此時的歷練與功力已臻至化境。他也展現自己素來文以載道的風骨,在一部作品裡面除了刻劃小說人物的愛恨情仇,鋪陳曲折情節,當故事來到最後,會讓人省悟某些作者想傳遞某些普世價值觀。後來的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有繼承到他的衣缽。
狄更斯有一本短篇小說叫《聖誕頌歌》,在我很小的時候就聽過這個故事,當時覺得沒什麼,不過就是個吝嗇鬼改過向善的故事。但去年聖誕節無意間,在某個不期的狀況下,又接觸到了這部作品,重讀一次後,這次卻有全新的感受,如同金庸所說的「這是一個偉大溫厚的心靈所寫的一本偉大的書。」無獨有偶,《遠大前程》也是一部蘊含教化意義,且結構更為嚴謹的作品。
《遠大前程》較早的譯名是《孤星血淚》,而我讀的版本是野人出版社付梓的首度雙結局全譯精裝本。
我發現有個很有趣的現象:狄更斯生花妙筆下的故事主人翁有很多部都是貧困年幼的孤兒,我猜這可能映射出狄更斯本人小時候當過童工的親身經歷,讓他產生動力欲揭露這暗藏在十九世紀繁榮英國背後的黑暗面。《遠大前程》的男主角皮普(Pip)也是這麼一個孤苦伶仃的小男孩,一登場的時候父母就雙亡了,讓他不得不寄宿在姐姐和姐夫家。
全書是以第一人稱論述,用一個小朋友的眼光去看待這五花八門的世界,有點像是中國電影《搖啊搖,搖到外婆橋》,從一個涉世未深的純真角度,去看待社會無所不在又無奇不有的荒謬。
很多文學分析評論者會將全書內容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主要是皮普住在姊夫喬伊家的這個時期,過著貧窮乏味的人生。但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他被安排到有錢人家當富家千金的玩伴,那一刻讓生嫩的他首次見識到社會的貧富差距,他下定決心,他要擺脫他那不堪回首的低下身世,他為自己立下一個志向,這正是貫穿全書主題的遠大前程(Great Expectations)──他要成為一位紳士,他要成為讓人瞧得起、很體面、知書達禮的上流社會人士。
第二個階段發生在他收到一筆意外之財,有個匿名好心人士餽贈了一筆數目不少的財產予皮普,並安排律師送他到倫敦去接受紳士訓練,穿新衣,住豪宅,享用美餚佳饌。故事從這邊開始,皮普在一夕之間躍升成為上流社會的人,他展開了一段很不一樣的人生。而新的環境,新認識的友人,一切新的事物入眼來,也將他的價值觀塑造的跟過去不太一樣,他於斯有了階級觀念,在他姊夫來拜訪他的那一刻,我覺得描寫得相當精采,姊夫喬伊算得上是皮普的很重要的親人,宛如他的父親,也一同度過許多艱難詩光;皮普卻對久別重逢後他鄉再遇很冷淡,他覺得喬伊已經不是他那個世界的人,他看到喬伊身上的粗布呢料,滄桑的頎長身軀,舉手投足間表現地粗魯又沒教養,他覺得自己在屈尊俯就。看呀!環境是如此將一個人原有的個性,磨得一點都不剩。
第三個階段是當皮普得知那位帶給他財富的神祕人士身分後,所有的事情都好像天旋地轉,神祕人士是個曾被皮普援助過的囚犯,對皮普來說,這是多麼的矛盾,以他現在的身分,他相當鄙視普通人,更遑論是罪犯,皮普心中的觀念有些動搖了,一些疑問縈繞在他心中──他所訂定的遠大前程真的是這麼絕對嗎──隨著情節的推動,他靠著自己,去探尋答案。
在經過一連串的事件接連來至,他開始體認,發現有一些東西才是真正重要的,他曾為了財富和社會地位,拋卻了所有,包括了這些他後來才發現,真正重要的事,這些事在這位囚犯身上找得到,在姊夫喬伊身上也覓得著,那正是愛、忠誠與良心。他在那一刻才認識到,真正的紳士不是只有表面上的光鮮奪目,反是往內去挖掘,探索心靈上的良善品質。
《小王子》裡面有一段話我很喜歡:「人只有用自己的心才能看清事物,真正重要的東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One sees clearly only with the heart. What is essential is invisible to the eye.)」沒錯,愛、忠誠與良心不像是流行絢麗的衣裳、堆金砌銀的錢財、美輪美奐的大廈那麼具體,一看就知道,不用別人提醒就可以瞭解其重要性;但在汲汲營營這些東西的當下,人常常會忽略掉,甚而拋棄掉自己本來擁有,更重要的財富,那絕對是令人惋惜的。
從頭到尾,皮普的遠大前程一直都不是什麼很艱深很遙遠很難觸及的渺茫目標。一個值得他學習效仿的榜樣就在他的身旁,選擇離開的,是皮普自己,他的姐夫喬伊,從來沒離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