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乃論罪中,乃字及論字的意思

2015-07-12 8:14 am
各位大大,「告訴乃論」中的乃字是甚麼意思呢?

乃係、乃至、性乃遷,有那一個詞性或字義相似呢?
是「才會」或「就會」或「方可」或其他意思呢?

論是「審論」或其他意思嗎?
更新1:

謝謝大大們回應,不過有兩人說「乃」是才的意思,(其中一位說「乃意思是才」的意見欄回應者把回應刪除了),一人說乃是必須的意思,我不知誰較精確,有點迷惘。

更新2:

謝謝Judge補充,No trial without complaint,我譯作無告不審吧。 我未發問前已憑藉瀏覽法律版眾多答問理解到告訴乃論指的是甚麼意思,不過初看此術語真的不知其所指,個人文言文修養無法支持自己去理解。我相信「論」字是開審論罪的意思沒錯,這個字在這句術語中的用法及解法都與慣常使用的現代中文很接近,很容易理解。但乃字到底是作「才會」解或「必須」解或有其他更貼切的解法呢?這是我的問題重點。由於有不同回答,暫不能肯定孰是孰非,盼有更多有識之士指點迷津。

更新3:

謝謝陽光大大回應,雖然我的發問內容和國文有關,但我覺得由於這是法條術語,中文修養高也未必會懂,就正如告訴兩字,現代中國語言中「告訴」只有一種意思,就是「通過某種溝通方式讓某人/某些人知悉一些事情」,但在法條術語中卻是提告、控告的意思,和常用現代語言意思完全不同,故此我選擇在法律版提問。 現在是三對一,我開始相信乃在這裡作才解,不過Judge也給我提供了很好的輔助理解方式,在此再三謝過。

回答 (4)

2015-07-14 6:53 pm
陽大,首先想說,可別誤會我是在誇讚你甚麼哦!我只是把你的網名簡化了來寫而已,沒別的意思,請勿自喜,事實上依你的邏輯你應叫陽小才對。

不用說誰也知道提告的後續當然是訴訟而不會是到法庭吃晚飯,光說提告已能帶出訴訟的意思。

與法律有關的字詞首要任務就是能清晰表達意思,不會令人誤會,讓從沒浸淫過法律的人也一看就明白,故此不應與日常生活話語混淆。香港有用起訴、控告等字,但從不會用告訴兩字,就是因為要和日常用語分開讓人易懂易明。

我第一次看見告訴乃論這四個字時,我四個字都完全不知道是甚麼意思,相信沒有人會說這是可喜現象。

2015-07-15 20:19:17 補充:
古文法條還有15年就已存在一個世紀了!
2015-07-13 10:38 pm
愚見供參…

這個應該是國文題吧
常見的成語就是:有容乃大
此處的乃也是指才,而非必
從國文的角度來看,乃字前面的為"條件",乃字後面的為"非固定結果"

換言之,"有容"的結果,"才"有機會大!
而非有容的結果,就一定會是大!

2015-07-14 00:12:49 補充:
愚見供參…

現代中國語言中「告訴」只有一種意思,
就是「通過某種溝通方式讓某人/某些人知悉一些事情」

你的認知並沒有錯,其實告訴是提告及訴訟的簡稱
但換個角度想
當某種溝通方式變成是去地檢署按鈴
某人/某些人變成是檢查官及法官
知悉一些事情變成是你要提告的內容時
那不就是你所提的"告訴"?

當然…我告訴你這些事,可別誤會我是要去提告訴訟你哦!

2015-07-15 15:58:46 補充:
To f
是的!法律的文字,本來就應該讓本國人民看懂
不然,那就不能稱為是該國的法律!
(所以日本的法律是用日文、韓國的法律是用韓文、英國的法律是用英文)

只是……法律與"語文",那是兩個不一樣的系統
法律需要透過一定的立法執行流程,才能對法律文字進行新增與編修,
但語文卻是屬於一種約定共俗的方式。
只要當代的人認同,這個語文的詞意才會意義。例如"囧"字一樣。

單看刑法來說,本文是在1930年代所產生的
光內容中的罰金定義,從現在的角度來看,就分成三種換算方式
既然當時就已稱為告訴乃論,那自然就不應又隨時代變化而另取別的名稱
不然,反倒是令人誤以為是兩種不同的方式。
2015-07-12 11:13 pm
乃:才的意思。
論:討論、研議。

告訴乃論:必須有告訴權人提出(刑事)告訴,國家(撿察、司法機關)才依法偵辦、審理。
2015-09-19 9:10 am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參考: 房佑璟律師 顏寧律師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9: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712000015KK0005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