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讀制服押金的問題?

2015-07-12 4:44 pm
我想問一下大大們

前幾天找到了一個工作
公司的勞健保跟薪水都還ok
報到時除了需準備鞋子外,還需要準備500元押金,說是因為他們提供制服,工作結束後會還押金

請問一下大大們這樣是合理的嬤?

回答 (2)

2015-07-13 2:04 am
✔ 最佳答案
如果台灣法條沒有規範僱主能否以這理由向僱員收取押金或收取押金的金額,我們可以用兩種角度去討論合不合理的問題。

1. 做法是否合理。
2. 金額是否合理。

做法是否合理是相對於當地傳統、社會文化、風土人情的是非論斷,如果台灣所有僱主都不會這樣做,唯獨他這樣,他就會被認為是刻薄員工的僱主,會被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做法,對錯的真理建基於當地文化及傳統等。

至於押金金額是否合理只能以常理作為準則,一套制服以500元相抵,以台灣物價指數及生活水平來看,不會有人認為是不合理。如果押金5000元,大家都會說那套是甚麼制服,很難縫製的嗎,很高檔的地方嗎,會開始覺得不合理,但仍然會有人覺得接受得到就行了,反正離職時可以取回來。但如果押金要5萬元,人人都會嘩然大叫,因為離開合理相抵的押金太遠了,這時候每個人都會說那僱主的做法有問題,當人人都認為某行為某做法是錯的時候,它就是錯的,這種錯就成為真理。

換言之,有法條就以法條為對錯依歸,縱使間中有些法條看來像有些問題。
沒有法條就以真理為對錯依歸。然而遺憾的是,世上並沒有絕對的真理。

最後補充幾句,假如中國內地或台灣經濟大蕭條極難找工作,但人人家中都仍有不少積蓄,5萬元制服押金會否仍然被認為不合理呢,求職者為了押金考慮一晚,第二天已被人搶走工作了,在這情況下是否仍適宜用不合理去形容高昂的押金呢?請思考一下。

2015-07-13 16:59:18 補充:
找到一段新聞﹕某日本品牌服飾規定員工一定得穿公司商品上班,矛盾的說法,挑起勞工局敏感神經,勞工局說,業者業主若要求員工支付制服費用、事後扣薪或收押金,一律違反勞動基準法,可罰2萬到30萬。

版大可將此新聞給僱主看。

2015-07-13 17:00:30 補充:
http://news.tvbs.com.tw/old-news.html?nid=2216
2015-07-12 5:03 pm
重點是你,不是網友,請問對你來說有什麼不合理?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20: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712000010KK0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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