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上下班使用(包括私人時間)
有天我騎著這台車酒駕
車子當場被扣, 目前是停放在保管場
我查了一下規定, 我必須把酒駕的罰單全部繳清才能把車領出來
這台車最後不是被拍賣就是報廢
現在公司說他們不容許公司的資產被拍賣(即使那是台破車)
執意要我去繳清領車
不然要告我侵占
那請問現在我除了硬著頭皮去繳錢之外
還有甚麼路可走?
更新1:
To: 偉晟 我與公司之間針對車子並無契約關係 就只有把車鑰匙交給我而已
更新2:
To:噬謊者 如果是告民事侵權 你這裡所謂"無端造成公司損失" 是指公司的商譽? 還是單純這台機車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