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 2015年6月3日 下午1:16
在火車上公然猥褻做不雅的動作,不但當事人要被送辦,拍下這過程po網也得負上刑事責任!高雄鐵路警察就逮到一名15歲的少年,他發現33歲的男子在台鐵火車上公然猥褻,錄影並po上臉書,結果被依散布猥褻物罪函送,最重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並科3萬元罰金,這罪責可比公然猥褻罪還要重!
33歲的男子跟爸爸搭火車,下了車後到超商買東西準備轉搭客運,他走在前方爸爸跟在後頭,過程全被拍了下來;警方就是根據這監視器拍下的畫面,循線逮到這名男子,因為他跟父親搭上從高雄到枋竂的列車,沒想到,中途藉故要上廁所離開座位,卻是跑到隔壁車廂的空位上,看A片做猥褺的動作,不顧前方就坐著一名女子,現在要被依公然猥褻罪送辦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千元以下罰金。
高雄鐵路警察局偵查隊長張興華:「少年在旁邊側錄後,他沒報告列車長等等,他就把它po上他的網站上供大多數人流覽。」
男子公然猥褻被15歲的少年看到,氣憤地拍下過程並且po上臉書,結果也觸犯散布猥褺物罪,罰責可比公然猥褺罪還要重,因為可處2年以下徒刑併科3萬元以罰金。
高雄鐵路警察局偵查隊長張興華:「如果他是在祕密下進行個人私line上,那我們沒辦法查訪。」
少年嚇壞了說以後再也不敢亂PO影片了,事實上,5月初高雄開往屏東的火車上,同樣有兩名男子做不雅動作,遭到三名拍照公然流傳都被送辦。警方說,散布猥褻照片或影片供特定對象流覽,除非是line的私訊難以查緝,否則都觸法,民眾千萬別掉以輕心!
==================================================
我很好奇,為什麼影片中的猥褻男沒事,po網者有事?
po網可以提供線索協助警方將這匹惡狼逮到
為何警方要抓提供線索的人?
此案成立後,媒體跟拍、爆料是不是一樣會有事?
更新1:
Edogawa Conan ( 知識長 ): 檢警調都喜歡用"偵查不公開"來掩飾辦案的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