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年期問題,4年定5年?

2015-07-06 2:31 am
4年定5年?
三年前我申請破產時,律師話係4年,但早幾日有朋友話5年

回答 (2)

2015-07-06 4:18 am
✔ 最佳答案
根據現行《破產條例》,首次破產的人在破產後四年,或非首次破產的人在破產後五年,即獲自動解除破產。如受託人或債權人就破產人獲自動解除破產提出反對,法院亦可考慮頒令將該期限延長至最多八年。
2015-07-06 2:56 am
你應該聽破產官講,佢係你唯一可信嘅財務朋友。

收錄日期: 2021-04-16 16:57: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705000051KK0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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