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可以提共我意見嗎?
我今年2015年5月5日先生往生又遇房子約到期.屋主要改建所以不在續約.5/21我先生出礗..因為兩孩子還在讀書..我都自己一個人張羅搬家及先生深後事情..
因交屋時間緊迫..我又沒很多時間可以好好找房子..所以我在5月中旬經由朋友從591的刊登租屋的廣告.詢問之下帶我過去看.因眼看5月30我簽租約也已到了交屋日期..所以當天看了之後..因地緣比較熟也因孩子學區問題.關係.所以當下沒猶豫就付訂金了..
簽約的時候屋組要求特別多..不能有共奉主先神明..不能弄花她的房子.也不能裝冷氣..電信線也不能裝在看得到地方..我開始擔心這屋主很貓毛會找察..但因前交屋迫在眉梢且也付幾千元訂金了..所以心想沒違約因該也不會受影響..提到想早點來整理房子..屋主說要整理屋子那天就要開始啟動租金..所以5月26日整理房子也是租金開始.5月29日正式搬過來..其中提到如何付房租?匯款或開票?屋主說都可以..等房租快到了卻一直推托說要過來關心順便拿房租..我以為屋主很善意所以就讓她來家裡拿..結果她來了之後前後四處詳細看好像在檢查什麼一樣...因為我家有養一隻狗狗..她也跟我講一推她以前養狗的狗經...回家之前還要我經常去她家找她聊聊天說多一個焦心朋友多好之類的話..讓我覺得很溫馨..第二天代書卻來電話說要我們搬離..說屋主說要解除合約要我們立即搬離房子..說.房屋恢復原狀她檢查之後認為可以就會把押金兩個月退還給我們..我問原因她說是因為我家有養狗...她說他在591刊登的時候有註明不能設神明桌跟養狗..因我不知到她591的內容只到屋主在591有刊登租屋廣告.....但她在簽約的時候並沒有問我有養動物的事只說不可以有主先排位問題而已..且合約也沒註明不能養動物...現在卻要我因養狗要立即搬走..我說我才剛搬過來至少也要讓我住個半年喘息一下..她卻不想等太久要我七~8月之間立即搬走..我很生氣但我對租賃又不懂老公又走了..我一個女人家也不知怎辦?..之前搬家移機.一切都花費很多..現在我又沒違背她合約裡的條件..只因我養狗就要我搬..我家狗是一隻受傷我就回來流浪狗..大小便我都是牽到外面空地雜草尿尿..大便也會撿到袋子裡..因為很乖又溫馴也不亂叫又是殘障狗..所以我就把牠養了照顧牠...屋主來了也知道..在我前面還笑咪咪不講..後面卻較代書敢我搬家..說她是老公不喜歡狗所以要我搬走.真是人心隔肚皮.讓我很感概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我想.請問合約都沒有這條..但她可以說在591有刊登所以說我違約所以要我立即搬走..請問大大屋主可以這樣做嗎??可以這樣踐踏房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