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發生情況如下:
我的大哥開了一個工程公司,我的小弟也在公司內擔內一職,因上個月我弟跟公司另一個員工在機房施工時,小弟不小心該一個小鐵櫃倒下導致公司另一位員工左手小指受傷(員工慣用右手),經治療後保不住而截斷了左手小指的上端二節。
我大哥公司有一些疏失,因工人不穩定所以暫沒有保勞保,這是最嚴重的錯誤,但從發生意外到現在,我大哥公司完全負擔了醫藥及看護費用。
如今員工跟員工父親來到公司談後續,我大哥考量下提出了有關員工的後續治療費用公司一樣全額負擔,另包一個六萬元的紅包,加上後續員工復元了,只要他本人有意願,公司永久保障他的工作權利(公司雖小,但不會走結束或倒閉的行為),這是我方提出的誠意。
提出後也明確的詢問員工或他父親是否覺的可行,如不滿意也可提出想法來討論,相信公司方面很有誠意來處理這次的意外,但當下員工跟他父親並無表示接受或是不接受,也不肯提出他們的想法跟看法,所以我大哥當下請他們回去再想想後我們再談。
到了晚上該員工的弟弟打了電話來,反應說他哥跟他父親回家後有把白天談的內容跟他弟弟講,他弟弟打來講說他算一算醫藥費加那六萬塊大約十五萬左右,那他們來把我弟的小指也弄斷給我們十五萬,看我們能不能接受。
我聽了之後,整個火氣都上來了,大哥有誠意處理,也願意協商,但對方弟弟的說法不是太令人生氣嗎?今天公司沒保勞保真是大哥的不對,我相信我大哥經過這次事後對勞保也會更加甚重,但小弟對意外很自責,因錯在公司,公司也很明確的了解這點,所以姿態也很低,但有必要對所有事或受傷的人提出的任何要求或金額都照單全收嗎?
上述都只是事情的經過,我想我弟如果對簿公堂,應該是吃上業務傷害的罪責(但不清楚是重傷還是輕傷,不知如何認定),公司也一定會面對勞保局的罰責,但想知是我大哥公司要如何去善了這事?但又不是被對方獅子大開口的暪天要價,又我弟或公司面對的罰責會有多重?合解是否會比較好?
請各位專業人事或有經驗的人給予協助的見解。(20點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