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錯東西~一定得給老闆全額賠償金嗎?

2015-07-03 6:27 am
今天老闆跟我說6月寄錯東西的運費
要從我7月的薪水裡面扣除
我是想引用勞基法第 26 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阻止老闆從我薪水中直接扣除
但是之後老闆若走民事途徑
向我索討賠償費用
依法老闆一定可以取得「全額」的賠償金嗎?
(就是寄錯東西補寄的所有費用)
我如果只願付「部分」的賠償金
那這樣打民事官司會有勝算嗎?
還是因為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我必須以「全額」的賠償金來回復原狀
這無庸置疑嗎?
所以早知道老闆一定要的到「全額」賠償金
還不如讓老闆把薪水扣一扣
免得老闆一時火氣上來
突然連5月寄錯東西的運費
4月寄錯東西的運費
也一併要了回去
還得多繳一筆裁判費
而沒有轉圜的餘地嗎?

回答 (5)

2015-07-11 4:39 am
✔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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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薪水不夠用嗎?

想改變苦日子,不難

決定權在妳,要改變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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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6 1:58 am
如果你未找到寄錯東西的原因,你還會再錯的,事情並不是只去想賠幾多的問題。
可談
但是老闆的確可以告你取得賠償
協商金額可以低一點
2015-07-03 7:48 am
只能告訴你
全權負責對你在這行業間的形象很重要
會影響你之後在這行業間的信任度

對法律很懂是好事
但以公平性來講
第一次還可以原諒
第二次後老闆可以蒐集客戶抱怨資訊
如有事證,即便不上法庭也能開除

所以我的建議是好好工作,別再分心了!

2015-07-03 7:24 am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這一條的意思是說 妳如果要離職了 老闆不能預扣你的薪水 不能預扣的原因是 賠償金額不能由老闆說了算 必須由公正的法院來裁決 因為有的情況很複雜 對錯很難說

但是照你所說 妳自己犯的錯導致的運費損失 如果老闆真的上法院要求你賠償

當然是全額 因為對錯很明顯 金額也很明確

另外 妳4 5 6 都有寄錯 妳到底有沒有在認真工作? 每個月都犯錯 妳好意思?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7: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702000016KK0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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