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老老嫩嫩六人,兩個青年既二十初,未結婚.某一天有個內地親戚既養女黎港,話要住我屋企,申請佢來個個係佢親生父母,但佢吾住親生父母,住係我地屋企.
一家人忙碌外出搵食,讀書既讀書,呢位素昧謀面眉親屬係我房搞東搞西,用完我既私人物品又睇我私人信件,有次仲發現收好的信件被放桌上,火冒三呎,同父母講.父母只會叩叫人包容.因為呢位親戚的養父對父親有恩
還有許多生活磨擦
終於,我忍不住開口叫佢返去親生父母身邊,但佢視約無睹,晚上更特意買了衣服給父親,討好他.
我氣壊,更想趕佢走,但一方面其實良心也有點責備.但條件有限,做不到好人.
其實想知有人換轉是我,會這樣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