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在網路遊戲上罵人,但沒有第3者看見,我只說他「費的跟條狗1樣」,他說"他拍照了,叫我等著傳票寄來。
答:罵人要成立刑事罪,我只知道公然侮辱這條,它的成立要件是不特定人的共聞共見,你在遊戲中跟對方對罵,罵到手指斷了他也告不了你,這點請放心。
他說他爸是檢察官,叫我放心,會判我輕一點。
答:他唬爛的,而且已有版友說了,就算他爸真的是檢察官,也必須迴避,更何況又沒有刑事問題,要檢察官幹嘛?
我沒有用髒字,沒有問候她家人,沒有指你我他。
答:你這種卸責說法大錯特錯,新生代的法官最厭惡聽到這種「我又沒說誰誰誰」的說法,只有你跟對方通訊,不是說他是說誰?你當法官白痴嗎?勇敢一點,罵就罵了,勇於承認比起耍賴,法官還會考量你道歉的誠意與誠實,作出輕判。
可是他知道「傳票」耶?
答:我小學就知道「傳票」這種東西,我眼下正在告二件刑事、二件民事,每週都要收寄陳報狀或補正狀,每個月都有傳票,都要出庭。「傳票」只是法院通知你,叫你去哪裡報到而已,你高興也可以不鳥民事傳票,頂多判多賠一點而已。
這樣他告的了我嗎?
答:刑事絕對告不成;民事可告損害向你求償,出不出庭都無所謂,頂多判你賠個二、三千元,他起訴金額必然十幾萬,光是標的金額的裁判費就要二千多元,怎麼告都是他划不來,而且民事輸贏也就是錢的事,沒有前科問題,大可放心。
對方嚇唬你而已,他不會去告,也告不成,也沒本事告,版大可以安心。但網路仍然是社會的一部份,不是在網路上罵人就一定沒事,下次記得不要亂罵人就是了。
2015-06-30 23:02:52 補充:
版大在意見欄回應,結果發問匿名不是沒用嗎?
司法是獨立的系統,可以發傳票的人很多,法官、檢察官、警察都可以發傳票,傳票只是書面通知,確保你一定知道某年某月某日在進行何種司法程序而通知你到庭,如此而已。
2015-07-01 07:37:06 補充:
這...這...這...,這怎麼好意思呢?甘溫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