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連續四天病假問題

2015-06-30 5:53 am
請問一下
我於6月29請了兩日SL
7月1係紅日,如我於7月1 覆診,醫生寫7月1 和7月2請SL
7月3上班

1. 四天病假中有一天紅日算是連續四天病假嗎?
2. 薪金如何計算?

回答 (3)

2015-06-30 6:17 am
✔ 最佳答案
四天病假中有一天紅日,都算是連續四天病假的,因為沒有理由4天當中的紅日不是病假;

所以你算唔好彩,4 天包括紅日都只能收 4/5 薪金;
2015-06-30 9:58 am
如何計算疾病津貼?應該何時發放疾病津貼?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
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
僱主須剔除(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其同意下放取的假期,
以及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ii)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疾病津貼須不遲於正常發薪日支付給僱員。
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g_whole.htm#Q2
2015-06-30 7:16 am
你唔係只放四日,你可以放多四個四日嘛。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21: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629000051KK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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