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警局處理 自責

2015-06-29 10:51 am
前2天喝酒醉,不滿做警察的大哥,
對自己只當妹妹看代
竟然打電話去分局說自己是第三者要他負責.
沒想到他受影響 列管
很自責 也聯絡不上
該怎麼做 才能幫忙上
不是反效果....

回答 (4)

2015-06-29 8:47 pm
✔ 最佳答案
首先
這已經觸犯 刑法 169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份,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 之誣告罪 屬於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重罪
(這是真的成立 不是開玩笑的 如果你那位大哥要跟你拼命要告你,你就慘了)

但 你是喝酒後! 以及惡意極輕微 我建議你打去政風處和原來那裡 或是直接上大哥的警察 願意說明清楚 並道歉 趁 懲戒 還沒下來之前趕快處裡掉 大概99.9999999999% 不會有事
參考: 1
2015-06-29 5:36 pm
1.登報道歉
2.開記者會道歉...
2015-06-29 3:03 pm
人說

一言既出 駟馬難追

板大可以去分局要求更正

但人家是否理會 那就天知道了


參考: 自己
2015-06-29 2:59 pm
當然是去警局澄清事件,你毀謗影響他的仕途。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8: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629000016KK0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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