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想請問還想不想要這段婚姻?
若不想就離婚...
強制離婚或判決離婚...
人比人氣死人....
你妻子做法有些不妥
因若不要你戴就要事先說,而不是請好了再說不要
這樣你會很難做人...
先問問自己內心是否還要這段婚姻?
若不要就申請強制離婚或判決離婚兩種
小孩扶養權共同擁有
(也就是說一方有探視權)
還有想請問你妻子在生孩子之前會這樣嗎?
若未生之前沒這樣,那就有可能是產後憂鬱症或躁鬱症而不自知...
這就得請教專業人士了...(找個時間去檢查一下)
PS:
為何掙小孩會輸?今天又不是說你不去探望
而是屢屢吃閉門羹,電話不接然後又避不見面之 下,難道還要放棄爭取小孩子的權利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