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超越停止線被闖紅燈撞

2015-06-26 5:34 am
昨天下課回家路上發生車禍機車撞機車
經過是這樣的
我的前方紅燈我停下來
後來號誌變綠燈我剛起步馬上被闖紅燈的撞
他可能以為趕得過
後來去警察局作筆錄
調了監視器
過程就是一直暫停播放暫停播放
暫停他的方向已經變紅燈還沒有車
播放衝出一台機車
很明顯是對方闖紅燈
警察看到後說 真是不要命了
並告知我他闖紅燈要負全部的責任
後來車行打給對方
對方說要等肇事鑑定責任比出來再說
我就開始回想
我當時停車時
超越停止線停在停止線與斑馬線中央
這樣是違規的
所以我想問這樣我會需要付一些責任嗎
因為鑑定不是跟我講的警察鑑定
是專業的人鑑定
所以想請問我這樣有責任嗎
更新1:

主要是因為我沒有保保險 有責任要賠對方

更新2:

還有不管責任比多少一定對方賠比較多 那如果要對方賠償一定要鑑定的那個報告嗎 因為要負3000 沒有報告無法向對方求償嗎

回答 (2)

2015-06-26 8:16 am
✔ 最佳答案
1.對方闖紅燈.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闖紅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3條.你尚未發現肇責.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車距.車速.撞擊點..….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2.你人若有受傷車輛有毀損.可申請對方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我當時停車時.超越停止線停在停止線與斑馬線中央.這樣是違規的.
回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0條.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但跟車禍肇責無關.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立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上限2萬元.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 須由 醫師開立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第3人責任險.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273元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次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工作性質.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





2015-06-26 00:21:02 補充:
1.主要是因為我沒有保保險.有責任要賠對方.
回答.車禍分析研判表若顯示你有違規行為.就有肇事次因存在.強制險不分肇責.對方若有受傷可申請你的強制險理賠.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
2.還有不管責任比多少一定對方賠比較多.那如果要對方賠償一定要鑑定的那個報告嗎.因為要負3000.沒有報告無法向對方求償嗎.
回答.有車禍分析研判表就可以.
參考: 吉祥如意
2015-06-26 8:04 am
您好,權益達人關心您

您似乎把免費的"初步分析研判表"跟再做"鑑定"(要自費3千)的搞混了

請看你做完筆錄拿到的那張<事故登記聯>,看下面有介紹"初步分析研判表"如何申請。
若沒有要再做"鑑定"的情況下,還是得依據"初步分析研判表",不是你們雙方唇槍舌戰後的共識。

<對方說要等肇事鑑定責任比出來再說>
假設你有3成肇責,機車部分他只會賠你7成維修費,就這樣。

其他有任何還想問的,都可請點選我的ID將聯絡寄給我,我會盡快跟你連絡回覆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1 15:09: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625000016KK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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