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您好:
公司成立是環宇行銷嗎??台灣行銷有報備不代表就合法喔
請問公司賣什東西??是單純賣旅行箱而已??
還是介紹會員購買配合的旅行社旅遊行程??如果是的話這樣不可以的喔!!!違法的喔
公司給的獎金來源是???會員費??賣旅行箱費用???
請您務必看仔細喔~~~
還是成立旅行社嗎?......觀光局條文還不夠清楚嗎???
負面消息???
http://www.longjing.taichung.gov.tw/ct.asp?xItem=1474251&ctNode=9199&mp=151010
傳銷事業並非旅行業,依法不得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招攬消費者入會並違法經營旅行業業務。
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6條規定:「經營旅行業者,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依法辦妥公司登記後,領取旅行業執照,始得營業。」、第27條第1項、第3項規定:「旅行業業務範圍如下:「 一、接受委託代售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客票。二、接受旅客委託代辦出、入國境及簽證手續。三、招攬或接待觀光旅客,並安排旅遊、食宿及交通。四、設計旅程、安排導遊人員或領隊人員。五、提供旅遊諮詢服務。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與國內外觀光旅客旅遊有關之事項。」、「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但代售日常生活所需國內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不在此限。」
依上述規定,傳銷事業未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核准領取旅行業執照,不得以「旅遊」為傳銷商品,藉由多層次傳銷方式招攬消費者入會,違法經營旅行業務。又旅行業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5條規定,不得透過非屬旅行業之傳銷事業通路或包庇傳銷事業經營旅行業務,以合法掩護非法,亦不得以多層次傳銷方式向不特定人收取款項或資金。
為維護旅遊市場商序,保障消費者權益,交通部觀光局已責令旅行業不得與傳銷事業合作變質經營旅行業業務,並於104年4月28日發布新聞稿宣導消費者提醒注意該傳銷公司銷售的手法與花招,及此種以多層次傳銷方式經營旅行業務之違法性及其潛在風險,消費者倘加入該公司會籍或參加其舉辦之旅遊活動,一旦發生旅遊糾紛,其權益恐無法保障,且亦非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糾紛調處及代償之對象。
交通部觀光局接獲民眾反映國外WorldVentures公司會員(傳銷商)透過本市里長基層組織舉辦旅遊直銷分享會,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招攬、銷售旅遊服務(商品),並以提供旅遊獎勵金免費環遊世界或以低價購買國外行程、機票、訂房、租車等為誘因吸引消費者入會後,卻未能符合其本身安排之時間,且亦無法以其原繳之會費完全抵扣旅遊費用;復查WorldVentures公司會員加入及會費交付均係透過網際網路運作,且以未確定行程或日期之夢幻之旅為誘因違法招攬,該局除已就其涉違法經營旅行業務部分查處外,並就其涉有違法吸金之疑慮,移請法務部調查局查辦。
請民眾勿貿然加入其會籍,致生財產損失及權益無法獲得保障。
1.加入會員可以購買便宜旅遊沒錯~~但每個月月費也不便宜~~便宜行程也未包含機票喔~~而且有多少人有經濟能力???可以每年都出國玩??
2.去到當地~~語言通嗎???該旅遊是全世界的~都是外文導遊~台灣人出國遊玩~有多少人是會全程外文??合適嗎???這樣的產品???
3.票卷一定買的到嗎???都沒有數量限制嗎??
4.做經銷商都沒有成本嗎???保證都不會有下線退出???
5.旅遊方案不是有說??會員可以帶幾位朋友出團每個方案都不同....但會員本身必須要去....就不用拉人入會了阿.....有朋友要去託你買....你也可以順便去不是嗎???又不用花到你的錢....一人入會多人享受....會員費省下來...又可以買到便宜行程是可以的!!!
6.台灣人的經濟能力與工作現況~~二年能出國一次算不錯的了....實在沒必要加入會員....除非想靠這各賺錢..不然並沒有比較划算...而且朋友當中如果有一人加入...這樣就可以了...省下來的錢請朋友一起去玩都還划得來...1年假設2萬4....4個人就快10萬了....當然請朋友去也OK的
7.你再考慮看看.....做行銷這各東西...都是上面幾各有賺到錢...越下面根本都是再替人賺錢的而已...扣掉一些成本....實在行銷這條路並非長久之計....而且還可能失去非常多好朋友.....請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