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登記一定要雙方都帶戶口名簿?一定要帶證人?
只登記的話,只是拿身分證去修改配偶的部分?就算是拿新的身分證?
登記完結婚那戶口不想到男方或是另外遷出去,可以只在自己娘家的戶口上嗎?
(個人有點不太想遷出去)
生孩子的話,因為是各自的戶口的話,那小孩是不是只能簽某一方的戶口上就可以了?會關係到補助新生兒的問題?
最近在煩這個 但是自己看一看也搞不太清楚覺得好亂啊。。。
求哪位明白的人說明一下><
收錄日期: 2021-04-27 21: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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