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不論你現有婚姻締結地點,你應該先離婚然後再婚,若你在未離婚之下再婚就一定會變成重婚,亦可因此入獄,將來要處理婚姻狀況的問題亦會變得求助無門。
香港婚姻註冊處只會記錄在香港締結的婚姻記錄,若不是在香港締結的婚姻,香港婚姻註冊處並不會有記錄,婚姻註冊處的公用並不是記錄香港人現時的婚姻狀況,而是記錄香港人何時何月所締結的婚姻紀錄(亦因此任何更改紀錄,婚姻註冊處都不會受理)。
因上述理由,香港並不會有其他地方婚姻記錄。雖然你現在是可以申請「單身證」,但你若在未離婚之下再婚,無論香港或大陸都是重婚,發假誓,可以被判監禁。(而且並不是你現任太太告你,是政府)
即使是女方來港與你辦理結婚,你本人亦需一同宣誓「你並沒有其他婚姻」。若你明知自己有婚姻的狀態之下依然與你的新太太結婚,閣下一樣是重婚及發假誓。
總而言之,你必須要結束你現有的婚姻才可締結下一段婚姻。你若需要離婚,可以去家事法庭作出申請。在香港離婚,婚姻必須達到無可挽救的地步以及以以下其中一項理由提出申請:1.) 通姦; 2.) 行為無法忍受; 3.) 分居一年並同申請; 4.) 分居兩年單方面申請;及 5.) 被違棄超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