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辦理離婚可否申領單身證

2015-06-22 7:29 am
如題,我20年前在大陸登記結婚,老婆早已是香港永久居民了,有一兒子,都l8嵗了,但妻子幾年前離家出走,應有外遇,渺無音訊,在没辦理離婚之情况下,能否在港申領單身證,凖備再覓新婚,在大陸登記過婚姻會在香港有記錄嗎?第二個想法是如若女方在内地申領無結婚證明,後來香港和我在香港婚姻註册處登記結婚,這樣又可以嗎?當然,我知道如果我那離開了我的妻子是可告我重婚罪的,但我想知在這情况下結婚能順利嗎?謝解答!

回答 (2)

2015-06-23 12:39 am
✔ 最佳答案
不論你現有婚姻締結地點,你應該先離婚然後再婚,若你在未離婚之下再婚就一定會變成重婚,亦可因此入獄,將來要處理婚姻狀況的問題亦會變得求助無門。

香港婚姻註冊處只會記錄在香港締結的婚姻記錄,若不是在香港締結的婚姻,香港婚姻註冊處並不會有記錄,婚姻註冊處的公用並不是記錄香港人現時的婚姻狀況,而是記錄香港人何時何月所締結的婚姻紀錄(亦因此任何更改紀錄,婚姻註冊處都不會受理)。

因上述理由,香港並不會有其他地方婚姻記錄。雖然你現在是可以申請「單身證」,但你若在未離婚之下再婚,無論香港或大陸都是重婚,發假誓,可以被判監禁。(而且並不是你現任太太告你,是政府)

即使是女方來港與你辦理結婚,你本人亦需一同宣誓「你並沒有其他婚姻」。若你明知自己有婚姻的狀態之下依然與你的新太太結婚,閣下一樣是重婚及發假誓。

總而言之,你必須要結束你現有的婚姻才可締結下一段婚姻。你若需要離婚,可以去家事法庭作出申請。在香港離婚,婚姻必須達到無可挽救的地步以及以以下其中一項理由提出申請:1.) 通姦; 2.) 行為無法忍受; 3.) 分居一年並同申請; 4.) 分居兩年單方面申請;及 5.) 被違棄超過一年。
2015-10-10 4:06 am
自從失戀後,看到路上成雙成對,就格外放閃,嘴巴瀟灑說只是少一個人來愛,但不可否認還是希望可以多多認識新的朋友,
往認真爬文3個月以上,終於找到隱藏在網路中,傳說中的李姐,
在今年3月初就預約來找,果然是口碑相傳,不做廣告的,我排第3次就遇到雙方非常有感覺的,目前是暫停排約,
李姐那邊可以暫停排約1次,會員時間可以展延拉長時間,也在這段時間可以觀察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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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2 3:51 pm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你都唔係細,難得你仲有雅興,配服!

收錄日期: 2021-04-25 2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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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621000051KK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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