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租屋經驗的人回答!
1. 想知租屋出示入息證明目的和用途?? 是否通常要比3個月入息證明?
其實比誰人看?比業主, 地產經紀,政府稅局,田土廳看入息證明?
會被影印留底嗎?
2.我在現時公司工作已有3個月了, 每日工作6小時以時薪計算,每月現金出糧,
沒有mpf 供款, 我是否假自僱? 我有沒有犯法? 是否僱主犯法?
還是兩者都有違法?
3.沒有入息證明可不可以租到屋? 要經地產還是業主先租到屋?
4.沒有入息證明怎樣能租到屋?對方會接受? 業主相信我有能力交租?
我是有能力交租的無問題! 如我出示以存摺十萬元資產可以嗎?
還是自擬收入說明書列明3個月入息?
5.而政府稅局,田土廳會否查問我收入? 需否寄交3個月入息證明?
6.稅局會否查問我租住時收入? 需否特別寄交?
7.其實租屋有沒有指定出示入息證明? 是否一定要3個月?
8.我本身住公屋是家庭成員,搬出租屋住要通知銀行,稅局, mpf公司嗎?
要比地址證明?
9.如果公司沒有同我報稅, 咁稅局只有我公屋地址, 沒有更新, 要通知稅局更改嗎?
如沒有更改地址會否犯法?
10.我從來無試過交稅(因為低收入), 搬出租屋住需否自擬收入說明書寄交稅局?
避免稅局覺得我不改地址和避稅不交(令人懷疑)?
請每條詳細解說!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