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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到業感輪迴論,生命在無限的相續中,依自己的行為,創造自己未來的身分。從此,人類的運命,不操縱於神而屬於自己。這本是神權的否定,因人類的自覺與自信而創說的人力論。業即人類的行為,所以說:「人依欲而成;因欲而有意向,因意向而有業,因業而有果」(布利哈德奧義書四‧四、五)。不過奧義書的業力說,與真我論相結合,即「我」為自身的行為所限制、拘縛,從此生到他生,不斷的流轉於生死中。此業感說,對照於自我的真淨妙樂,特別的顯出迷妄與悲慘的姿態。這樣,業感論的悲觀,促進了自我解脫宗教的隆盛。2,「佛法」說無我,否定各種自我說,也否定「奧義書」以我a^tman為主體的「梵我不二」說。「無我」說是佛法的特色所在,為佛教界所共信共行。3,佛發現的「因緣法」———緣起無我———重現實,重變化,重自由思考,主張種族平等4,奧義書的「業力論」———真我自我——— 苦行與瑜伽,縱欲,形而上的玄想。
2015-06-16 15:58:23 補充:
一法的存在與生起, 是由極其複雜,甚至說以一切法為因緣而起,但在極複雜的因緣中,有主因與疏緣,總是由主因(也不是唯一的)限定其特相,由種種疏緣助成他,如引業滿業 之類。某法的存在,即由此親因疏緣和合的假有;只要因緣──實在是主因沒有 大變動,那疏緣雖有些變動,或有或無,某法的存在,能延續下去。進一步,此 主因與疏緣的存在,本身也由於因緣決定的,也是只要主因不變,即使疏緣有些 變動,還是能一期相續的。在這層層的因果網中,儘管是緣在變,因也在變,但 在主因還能延續以前,果相能延續下去。
2015-06-16 16:01:14 補充:
如主因所依的主因變了;或疏緣的變化 過大,影響主因的存在,由於主因的突變,那果相才不能延續原有形態而走上滅 無之路。延續不變,是相對的安定,實是剎那變動的。要知道:果事的幻相,依 於因緣;因緣是無常的,依因緣而有者,即使是延續,實際也還是剎那變動的。 因與緣,即使維持原有的形態,但主因與疏緣所依的主因與疏緣,層層推論,是不能一無所變的,
2015-06-16 16:02:33 補充:
近人說質變與量變,即近於因變與緣變。然 在剎那生滅的如幻觀中,因不變或說依主因形成的特質不變,不過相對的假說, 實則此因或質,也未嘗不在潛移變化中。由於主因疏緣不息的變,不離因緣而有 果事,果相也不能不在剎那變化中。由於果相的不即因緣,所以在主因的相對安 定下,果相能一期延續。剎那即滅與長時相續,毫無矛盾。也可以說:絕無自性 所以剎那滅,不即因緣而幻相宛然所以能相續。
2015-06-16 16:12:22 補充:
平時我們所以為的生滅,是以為事事物物自己在那邊生滅,但事實上並非如此。事實只是依著五陰因緣相互影響而不斷再改變,只是改變並未滅去(題主所說:業力卻是...所作業不亡[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只有隨五陰因緣滅盡,才是滅,而「滅」無因緣可記說。生命的升起,是依種種因緣條件才有的現象,隨著五陰因緣和依無明和貪愛驅使之條件的變異,而不斷變化生命型態。
參考: 印順導師著作, 印順導師著作, 印順導師著作, 印順導師著作, 印順導師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