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疑問判決鏡頭的問題

2015-06-17 5:20 am
我想「威總幹架(阿浪漏踩壘包)」事件應該可以做為例子了,當時三壘方向的攝影機只拍到上半身,所以主播與球評說「看起來好像被什麼東西絆到,好像踢到壘包踢到才絆到,但未獲壘審認同」,我想應該不只三壘會拍攝這裡,一定還有其他位置,只要有一台拍到全身,就能認定或推翻此一判決了,所以...大師兄(大師兄抓狂衝撞壘審)與威總在當時有點冤枉了,現在有「電視輔助判決」,說不定不用搞得那樣激烈,因為「常常是看慢動作重播,而且是不同角度,得到的答案還是很接近與一半一半模糊的字眼,要從一個角度,而且立刻做出判決,想不出錯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回答 (1)

2015-06-18 4:36 am
✔ 最佳答案
這類衝撞頂撞裁判的事情
是時有發生之事情

而關於裁判判決的結果
最終仍由主審做最後之判決為依據

雖有"攝影輔助判決"
總難免會有疏漏之情節
但是一旦經由全體裁判討論確認無誤後
仍應尊重裁判的判決
這是身為球員最起碼的運動素養

況且裁判若有誤判之情事
該裁判員事後必會因此遭受議處
所以裁判員本身亦不敢任意胡為
參考: 老教練的我


收錄日期: 2021-04-30 10:55: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616000015KK08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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