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真普選,原理上就冇呢樣野,亦都冇假普選,問題就只係用咩方式去得到一個集體效益.
假設用一個最鬆既方法,就係任何人,只要獲得足夠提名(譬如係100),就有權去選,基本上有10幾人參選係唔出奇(第二屆果年,巴士阿叔都有報名,當年報名大約有20人),如果任何被提名既人都有被選權,假設10個人以一人票方式去選,幾乎肯定最後當選既只能以低得票率當選,因為票源扯散哂,而整體投票率,一般30幾%,最勁都係得50幾,當你選特首會多d人出黎投,有8成投票率都好緊要.
咁好勒,以上結果已經好大機會違反過半數得票既原則,結果又係要從選舉工程中做d手腳,譬如選民可唔可以投白票,或者一個人可以投2票,令比率提升呢?首先前後兩者對結果係相反操作,但原理係一樣,即係同意a就係同意b.
投白票黎講,規矩上唔岩,因為選舉目的就係要選出一個人而非否決一個人,投2票,3票又點?邏輯上係荒謬,因為特首最後只得一個,要你投2票,一票必然係心水,另一票一定投比冇機會既對手,去增加自己心水既當選機會. 咁攪又係唔妥.
咁好勒,基本上3個人選既局面就最好,點入閘?而家就係1200人果種方式,另一種比較接近但又民主dd既方式,就係由立法會議員提名,進行間接民主,但咁樣又係唔得,因為原理同1200人提委接近,而且人數仲小,終極反對更加係,既然不滿現有制度,何以又用番一樣意念?
暫時,冇人解得通點做先可以符合3方利益,就算共產黨,佢地都唔想夾硬做,咁樣既管治效率實在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