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個人認為不應該禁止, 因角鬥士運動的參加者也不全然是角鬥士。五賢帝時代的多位帝皇,包括被稱為「勇帝」的哈德良也曾於競技場內參與模擬角鬥士運動。此外,圖密善亦是首位將女人及侏儒帶入競技場的皇帝。同樣的,成為角鬥士的人也不全然都是奴隸。不小比例的羅馬公民會為了名聲或財富而自願加入,其中也不乏曾服役於軍團的職業軍人。羅馬史上最著名的奴隸起義斯巴達克斯起義,其領導者斯巴達克斯便是角鬥士。這場叛亂間接讓羅馬帝國開始立法改善奴隸生活及權利。在奴隸制度正式廢除前,羅馬帝國堪稱是史上奴隸享有最多權力的奴隸制國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競技場的存在也促使了曾經輝煌的古代羅馬帝國迅速走向覆亡。龐大的角鬥士供需 (死亡率大約是十分之一)[來源請求]對羅馬帝國這樣的奴隸制國家來說是不小的人力耗損。這在後期帝國時期變成了一種巨大負擔,帝國政府除了應付日益高漲的軍隊開支,還必須維持由國家舉行的免費角鬥表演。
而我則認為有關競技改為MMA綜合格鬥, 因更人道;
綜合格鬥(英語:Mixed Martial Arts,縮寫:MMA,又稱混合武術、總合格鬥技、無限制格鬥),是一種允許運用多種不同格鬥術的搏擊運動。此類格鬥運動最初被稱為Vale Tudo(巴西葡萄牙語,意即「無限制」),後來改稱為MMA(Mixed Martial Arts),著重於競技運動這一點來宣傳,避免給人過多暴力與血腥的負面形象。綜合格鬥是一允許雙方選手使用打擊技、摔技與地板技的比賽。因此,任何一種的武術在這一種極為靈活的規則之下,都可以自由發揮,不受限制。綜合格鬥在美國的出現,最早是在1993年所創立的UFC。原本比賽的目的,是想要找出最有效率可以擊敗敵人的武術。但是最後隨著不斷的比賽經驗,創造出了現在的綜合格鬥。綜合格鬥的名字,是由Jeff Blatnick所命名。他是一位古典式摔跤的奧運金牌選手。在綜合格鬥興起的早期非常強調比賽儘量接近實戰,因此比賽規則也儘量簡單,力求無規則,這使得比賽非常暴力血腥。比如早期的UFC比賽,選手不帶任何護具,比賽也沒有時間限制,勝負以一方認輸或失去反擊能力判定,經常有選手在賽場上受傷甚至失去知覺。隨著綜合格鬥的發展,各類比賽也逐步制定了比較詳盡的規則,以保證比賽的公平和選手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