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香港老婆是湖北的,我們在大陸拿結婚証的
結婚快兩年,可我們剛擺酒十幾天,她在外面有男人了還同居,有了小孩,但小孩人流了
1.這她算重婚嗎?如果是要什麼証明?
2.禮金拿了十幾天就走是騙婚嗎?
3.她現在說分居兩年就可以自動離婚是真的嗎?
我不想便宜了她們,不想成全她們,能做什麼?
希望有懂大陸婚姻法律回答,給一點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24: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602000051KK0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