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強績金

2015-05-30 1:12 am
我朋友正在破產中.约半年.但因為腳有事.不能工作.需要入院做手術.可否提早提取強積金来做手術?需要向破產管理處申報嗎

回答 (3)

2015-05-30 1:43 am
✔ 最佳答案
你破咗產就係無產階級,你唔應該仲有私己錢,有都唔係你,你要睇醫生做手術,一定係政府醫院,先報破產官。
2015-06-01 8:33 pm
waiming 你好!兩位網友的意見都正確,尤其是第二位!

因正如 Gary 網友所言,支付醫療費用並不是提前領取強積金的理由!除非令友這位破產者的傷患將導致他再無工作能力,那才有以「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去作提前申領強積金的理由(還要提供醫療報告及前僱主發出的離職聲明)!

但 Gary 網友同時提出另一個問題,便是由於令友正值破產期間,那以任何理由去提前申領的強積金,將會被破產管理署依法充公抵債!

2015-06-01 12:34:05 補充:
原本按強積金及破產法例所定,破產者的強積金祇要未到六十五歲的法定年齡,及無自行以其他理由提前領取,則在解除破產令後可以保留而不被破產管理署充公!但如不幸地在破產期間年屆六十五歲,及不智地以任何理由自行提前領取,則失去強積金法例保障下權益將會被充公抵債!
故打算提取強積金作手術費用祇是空想難以實行,如真的貿然行事徒然損失了強積金!

那該如何處理呢?正如第一位網友所言,令友應當先透過公立醫院尋求治療,如確有在私家醫院做手術的需要,便有手術費報銷的問題!

2015-06-01 12:34:22 補充:
如令友在破產後是有款項要上繳的(假設他在腳部受傷要做手術前是有工作收入及要上繳)!則應如第一位網友所言先通知署方或外判受託人,他受傷未能工作無法上繳及安排手術費用一事!那他應爭取將手術費納入支出項目在上繳費用當中扣除!
如他破產後根本從未工作或無需上繳,那自然無手術費支出申報的問題,因署方或受託人完全不會理會他如何應付傷患!但切記千萬別自行提取強積金意圖去支付手術費,因如上如言祇要強積金一獲發放便會被充公!

2015-06-01 12:34:37 補充:
再說如令友在不動用強積金的情況下,本身未有支付手術費用的能力!那他的親友如願提供援手,暫時代他支付手術費用,是可以的亦無需通知署方或受託人!因祇要破產者享用的任何服務或支出,祇要並非本人所出完全由第三方自願承擔,則不屬觸犯破產法例故毫無問題!署方或受託人不會理會亦無需預先通知及獲得監管方同意!
2015-05-30 4:16 am
The answer is no.

1. Medical reason is not an authorized option for early withdrawal.

2. Even it was an option, the money is no longer your friend's due to the bankruptcy.


收錄日期: 2021-04-22 0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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