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在4/22號晚上11點左右在車站載女朋友時
一台摩托車騎到女友旁邊
一位男子把安全帽拿下指著頭皮的縫合傷口說他被人毆打需要200元去醫院敷藥
4/29他告人傷害就有賠償金可以還了
當下有寫借據
內容是 本人XXX向XXX借200元於4/29日歸還
並留下他的姓名.車牌.身分證字號.電話和住家地址
可是之後與他聯絡 常說人在台北或沒錢的方式拖延
請問拿這張借據去報警有用嗎?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12: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522000016KK03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