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福特總統訪華,再次確定美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意願。1977年卡特總統上台後不久便重申上海公報的重要性。
1978年12月15日兩國政府宣布,美利堅合眾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定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認並建立外交關係。1979年1月1日的《中美建立外交關係聯合公報》中,美國宣布斷絕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美國再次重申上海公報中所提到的一個中國政策,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則表示同意美國人民繼續與台灣人民保持商務、文化以及其他非官方的往來。
美國國內的《台灣關係法》則對現行法律進行修改,以鼓勵台美之間的非官方往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V7EqpIjxl4
以上影片沒有提到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民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_Hbm9dZkec
2015-05-19 21:07:32 補充:
1979年之前,美國所承認的中國為中華民國。
1979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目前美國的官方政策是通過與台灣的《台灣關係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三個聯合公報,而構成美國自身的一個中國政策,此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2015-05-19 21:15:32 補充:
請注意
"..值得注意的是,臺灣關係法並未延續《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宗旨(「臺灣」一詞僅包括臺灣、臺灣本土及澎湖列島,金門、烏坵、馬祖、東引、東沙以及南沙群島),「臺灣」一詞僅僅代表臺灣本島、澎湖列島等其餘環繞臺灣本島之小島,並未包含金門與馬祖;臺灣關係法亦未表示美國對台灣主權現狀的認定以及未來歸屬的看法,只是一個規範美國政府對台灣政策的法律。"
2015-05-20 07:45:34 補充:
宗教界人士也來參予
真是夠了
另外 "黛玉" 的答駁 比較具體 有根據 和合理
不是狡辯 也不是自說自話~ 自己騙自己
2015-05-20 11:26:32 補充:
"美國在"英文版"馬上以"Acknowledge"(聽到了)中國有這個"主張""
美國 聽到了 而不敢不願 直接拒絕或否認
那就會有其他的看法或自說自話像 "九二共識" 一樣~模糊焦點
這樣 網友們 可以接受嗎?
追根究柢
為什麼美國不敢也不願直接清楚拒絕或否認中國的主張或條件呢?
2015-05-21 17:08:35 補充:
哎呀!
各抒己見
各有立場
要知道 您辯駁的對象 不把自己當中國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