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要打我朋友他閃開但還是抓傷了背部
對方甚至還恐嚇我朋友要她小心點
當時我朋友跟他同事還有他老闆4人都在場
當下我朋友說要去驗傷因為他的背在刺痛
但老闆卻告知他說"現在是上班時間公事重要私事下班再講"
所以還是把我朋友帶出差去
等到下午5點才回來讓他下班
下班看了背才發現背抓傷3.4條有流血,每條抓痕都很長
老闆只有問有沒有怎樣就沒有下文
那請問這樣去驗傷可以向公司求醫藥費嗎?
勞基法方面雇主要負責嗎?
或是有甚麼方面可以求助補償呢?
更新1:
請看清楚我問的重點而不是要來評論是非 針對我提出的問題就好了,其他的就不必回答了
更新2:
第一:為何不向對方求償? 正常被傷害當然知道要驗傷且向對方提告 為什麼沒辦法提告而想向公司求償 因對方是建設公司的董事且有黑道背景 對方就在我朋友公司樓上,離開時還一再警告我朋友要他小心點 試問你敢去驗傷提告?光是上庭費用就不少更別說對方如何弄你 普通人敢去惹有背景的人?他連違規都可以靠關係抽單了 第二:為什麼要向公司要求賠償? 因為是我朋友老闆跟對方過去有過糾紛才導致對方對我朋友出手 且我朋友並沒有辱罵對方只是不理會他 對方就不分青紅皂白就出手傷人,我朋友受傷覺得很衰就算了 重點是對於"當下想去驗傷老闆卻不願意讓他去"而錯過第一時間驗傷 這點感到不恰當 照理員工受傷老闆還不給去看醫生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