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語譯 (送靈澈 夜雨寄北 捨生取義 盗戶) (20點)

2015-05-16 5:57 am
文言文語譯 plz

1. 送靈澈 語譯
( 蒼蒼竹林寺,
杳杳鐘聲晚。
荷笠帶斜陽,
青山獨歸遠。 )

2. 夜雨寄北 語譯
( 君問歸期未有期,

巴山夜雨漲秋池。

何當共剪西窗燭,

卻話巴山夜雨時。 )

3. 捨生取義 語譯
( 孟子曰:「魚, 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魚而取熊掌者 也。生, 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 亦我所欲, 所欲有甚於生者, 故不為苟得也。死, 亦我所惡, 所惡有甚於死者, 故患有所不辟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 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爾。)

4. 盗戶 語譯
( 順治間,滕、峰之區,十人而七盜,官不敢捕。后受撫,邑宰別之為“盜戶”。凡值与良民爭,則曲意左袒之,蓋恐其复叛也。后訟者輒冒稱盜戶,而怨家則力攻其偽。每兩造具陳,曲直且置不辨,而先以盜之真偽,反复相苦,煩有司稽籍焉。适官署多狐,宰有女為所惑,聘術士來,符捉入瓶,將熾以火。狐在瓶內大呼曰:“我盜戶也!”聞者無不匿笑。 )

thxxxxxxx@@

回答 (3)

2015-05-17 7:49 pm
✔ 最佳答案
《送靈澈》劉長卿
花木蒼翠的竹林寺,傳來悠遠的晚鐘聲。
你背著斗笠映著夕陽的餘暉,獨自向那青山深處歸去。

注釋~
蒼蒼:深青色。 杳杳:悠遠貌,幽暗深遠的樣子。
荷:背著。 斜陽:夕陽的餘暉。


《夜雨寄北》李商隱
你問我回家的日期我卻無從回答,今夜的巴山秋雨已使池塘漲滿。
甚麼時候才能與你共剪西窗的燭花,再一起訴說今夜在巴山獨自聽雨的心情。

注釋~
何當:何時才能 卻:又,再。


《捨生取義》孟軻
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大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了。

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注釋~
值:適逢 相視:探望 一:整個
委:丟下,拋棄 遠:遠方 語:對......說
止:停留 全:保全


《盜戶》蒲松齡
清順治年間、在山東騰、澤兩縣的地方、十個人有七個作盜匪、因為很利害,官兵也不敢對他們怎樣。后來只有召降、並給與特別侍遇稱(盜戶)。往往盜戶與一般百姓發生爭執、官方就偏心袒獲盜戶。

怕這些盜戶再亂來。到后來打官司時都說自己是盜戶、往往在法庭上不說真正理由、只爭論誰是盜戶的真偽。最後要官方出面先查清誰是盜戶?然後再論理打官司。

縣官衙暑之內鬧狐狸精、把縣官的女兒弄得野狼狽的很。縣官在無可如何之下、只好請來專門降狐的術士。用法術把狐精捉入一個瓶子裡,這術士準備用火燒死牠。此時狐狸精在瓶子裡大喊說︰「我是盜戶」聽者無一不笑。



因為太多字,我不打原文上去。
2015-05-21 2:51 am
1. 送靈澈 劉長卿
蒼蒼竹林寺,
杳杳鐘聲晚。
荷笠帶斜陽,
青山獨歸遠。

語譯:
一片青的竹林寺,傳來悠遠的晚鐘聲。你背著笠,帶著夕陽的餘暉,獨自走回青山的深處。

2. 夜雨寄北 李商隱
君問歸期未有期,
巴山夜雨漲秋池。
何當共剪西窗燭,
卻話巴山夜雨時。

語譯:
您問我歸期,但我也不知道何時才能回去。今晚的巴山正下著雨,池塘裏漲滿了秋水。甚麼時候才能在西窗下一起剪著燭芯,和你訴說此刻巴山聽雨的心情呢?

3.捨生取義 文天祥
孟子曰:「魚, 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魚而取熊掌者 也。生, 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 亦我所欲, 所欲有甚於生者, 故不為苟得也。死, 亦我所惡, 所惡有甚於死者, 故患有所不辟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 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爾。

語譯: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麼我寧願捨棄魚而選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那麼我寧願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麼手段不可用呢? 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幹呢? 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 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 不僅賢人有這種思想,人人都有,只不過是賢人能夠不丟掉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 可是呵叱著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 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 是為了住所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 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如今(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如今(有人)卻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如今(有人)卻為了讓所認識窮困貧乏的人感激他們的恩德而接受了它。 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 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惡廉恥之心)。

4. 盜戶
順治間,滕、峰之區,十人而七盜,官不敢捕。后受撫,邑宰別之為“盜戶”。凡值与良民爭,則曲意左袒之,蓋恐其复叛也。后訟者輒冒稱盜戶,而怨家則力攻其偽。每兩造具陳,曲直且置不辨,而先以盜之真偽,反复相苦,煩有司稽籍焉。适官署多狐,宰有女為所惑,聘術士來,符捉入瓶,將熾以火。狐在瓶內大呼曰:“我盜戶也!”聞者無不匿笑。

語譯:
順治年間,滕、嶧地區,十人中有七人做盜匪,官府不敢拘捕。後接受安撫,邑宰將之命為「盜戶」。只要遇到他們與良善百姓相爭,官府就刻意袒護,實是怕他們再叛變。以後爭訟的人就冒稱說是「盜戶」,而爭訟的另一家就盡力攻擊對方不是「盜戶」,每次兩方陳述事件時,事情的是非先不辨明,卻先確定是否真為「盜戶」,兩方反復相互攻訐,要煩勞有司登記以備考查。適逢官署有很多狐狸,宰邑的女兒被狐所迷惑,聘請術士來驅狐,用符咒把狐狸捉入瓶中,將用大火燒牠。狐在瓶內大聲呼喊:「我是盜戶!」聽到的沒有不偷笑的。
2015-05-17 8:37 pm
GOOGLE一下即有解@@


收錄日期: 2021-04-12 11:42: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515000051KK0005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