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撞到我的車禍的求償問題

2015-05-10 8:13 pm
我最近發生一件事故
我在三叉路口騎車等紅燈的時候
右方那條路是綠燈的 所以他們開始往我這個方向行駛而來
然後因為我當下對該地路況不熟 沒注意到我其實已經停太前面
超出停止線 我邊停紅燈邊想 等等要怎麼走
忽然就在此時 有一輛車子迎面撞上我機車左邊
我當然就是跌倒加受傷
有皮肉傷 也有內部的扭傷
他作筆錄是說
他當時真的完全沒注意到那邊有台機車在等紅燈
我們兩個酒測都是0
這件事情造成我機車外觀上的受損 及煞車上的功能異常
對方則是保險桿跟左前輪附近車體烤漆有小部分剝落
我有因為這個車禍而請病假一天
事後對方是跟我談和解了
我是也沒有意見(因為我隱隱覺得我自己違規在先硬要求償可能造成自己更多麻煩)
可是我爸就是那種講話不好好講 臉都不知道在臭什麼的那種(我受傷發生車禍已經很難過了又給我這種臉色)
他就很嚴厲的跟我說你怎麼沒跟對方拿錢 醫藥費 跟因為請假造成的損失
所以我想問法律高手
假設我真的向對方求償
他會不會可以以 "因為這個機車騎士停超過停止線 然後該路口又很小 所以才導致這場意外的發生"的這種理由 反過來跟我求償他車子上的損失
更新1:

提供意見者 我不懂你的意思 我只是想證實 我不向他索討是有我的道理的 如果你沒有真心想回答不要浪費你打字的力氣跟我閱讀的時間了

更新2:

很感謝新的提供意見者熱心回答我 也感謝回答者的回答 我心裡有底了 你們人都好好 希望你們永遠平安快樂

更新3:

對了最後我想問 會不會如果要互相賠償 反而變成我要賠他的比他要賠我的更多@@畢竟汽車修理好像都很貴(他是說他保險桿有弄到)

回答 (2)

2015-05-11 11:35 pm
✔ 最佳答案
能和解就好好和解

先跟您確認您的肇事責任, 如果是零過失當然可以完全跟對方索討

至於您說的"因為這個機車騎士停超過停止線 然後該路口又很小 所以才導致這場意外的發生"就是看車禍肇事責任鑒定報告, 不是您或是對方說的算

賠償部份嚴格說起來是依照肇事責任做分配
所以如果你有肇事責任, 對方車子維修的肇責比部份也是會跟您索討
參考: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2015-05-11 3:42 pm
對方有應注意而未注意肇因,你有超出停止線停車肇因,有肇因就可被索償。
你車在靜止狀態,對方車在前進狀態,對方佔較大肇事因素,也就是對方是肇事主因,你是肇事次因。你車損人傷而且車損較大,對方只輕微車損,互相索償你有化算。
但希望你筆綠時沒有說過"因為我當下對該地路況不熟 沒注意到我其實已經停太前面",這供詞對你不利,若已經說了就不要改口,改口也對你不利。對方筆綠時說的"完全沒注意到有台機車在等紅燈"也是對他極為不利的口供,記緊拿捏住對方這句。

2015-05-12 04:24:42 補充:
你爸雖然是粗人不懂用一種令人較為舒服的方式去表達自己的看法,但他說的話沒有錯,醫藥費、車損、請假造成的損失等都可以向對方索償,留著所有相關票據等待初步分析研判報告,如果對方有肇事主因,他肇責70%你30%,那麼情勢就像是他被你兩手揑著脖子舌頭伸出來的樣子。

你只是違規停太前的一座雕像,你靜若處子,對方動若脫兔,所以他負7成你負3成責任的機會頗大。而對方若有留心根本絕不會撞過來,幸而對方說過沒有留意到你,否則如果他在撞到你之前那一刻也沒有煞車動作,你甚至可以提告他故意殺人罪,這是一位不小心駕駛而只是在十字路口把行人嚇一跳的發問者不久前剛被提告的千真萬確的事,事件現仍在處理中。

2015-05-12 23:24:02 補充:
你車雖越線但已停定,對方有充時間採取適當措施以避免發生這次交通事故,但他卻做不到,很明顯他並不關注路面狀況,估計肇責是三七甚至二八。你告訴他你覺得好端端自己車停住卻被撞成這個樣子很大程度是出於他的疏失,你人受傷他有肇責可告他過失傷害罪,但你也不想做得太絕情,只想得到一個覺得公平的對待。對方一定會盡力和解以免終生背負刑事前科,你只要揑脖子不要太狠揑到他兩眼一翻當場死掉,你勝算高很多。如果我是你,我不會被他的保險桿嚇倒,我會下這場賭注去賭他的保險桿。

當然,若你贏錢你不會分點給我,而事實上我也不會接受你冒生命危險+皮肉之痛換取回來的血汗錢,所以虧盈自負,我不是賺你錢的車禍理賠專家,不能抱怨。

2015-05-13 07:27:52 補充:
肇事責任鑒定報告出來後可能你會發覺原來是五五也說不準,那就重新盤算對策,反正你人有傷總不至於吃虧,很多人都怕有刑事前科。
最好等其他網友補充,集思廣益,綜合更多意見再作分析部署行動。

2015-05-18 05:05:06 補充:
看來沒有人會回應,你要靠自己爬文,知識+有大量車禍理賠方面的問答,能找到很多有用的資料,記得先說服自己責任輕微,最應該受到責備的是對方不是自己,就算只是一個行人不當地站在那裡他也有責任關注別人的安全而不應出現把人撞倒的結果。
讓對方印象深刻可能是一件好事,可能可以因此而避免出現另一個沒你那麼幸運的受害者。
最後祝早日康復。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8: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510000015KK0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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