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洪仲丘"命案, 最後的審判結果是什麼?

2015-05-10 5:46 pm
請問"洪仲丘"命案, 最後的審判結果是什麼?

回答 (2)

2015-05-11 3:27 am
✔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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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起訴10漏網軍士官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4月14日 04:10 蔡依珍/桃園報導

陸軍下士洪仲丘冤死案,542旅前副旅長何江忠等人遭判刑,案件仍在最高法院審理,

但桃園地檢署認為,542旅參謀主任張治偉等6人不顧士官僅能申誡規定,卻執行悔過處分,

269旅前旅長楊方漢等4人不顧公文有缺漏仍讓洪執行悔過處分,依妨害自由罪將10名「漏網」軍士官起訴。

洪仲丘年初二審宣判,何江忠等15人,被依藉勢私行拘禁、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判刑3月到3年,目前上訴最高法院。

但洪案仍有10名軍士官未被軍檢起訴,桃園地院依職權告發,

檢方調查發現,參加士評會的人事士官張佳雯、上士簡芸芝因配合上士范佐憲等人將洪送悔過,前旅部連輔導長吳翼竹、前542旅參謀主任張治偉、資訊官趙志強、監察官蘇建瑋等6名軍士官明知根據《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士官攜帶照相手機、MP3入營僅能處以申誡處分,仍在士評會上蓋章同意將洪仲丘送到269旅禁閉室,執行不符合規定的悔過處分。

而269旅前旅長楊方漢、政戰主任陳毅銘、參謀主任黃文啟、人事代理科長戴子偉等4名軍官也因明知542旅檢附的洪仲丘悔過公文,附件東缺西漏,僅召開士評會決議就想取代人評會評議,不符合規定,還是蓋章同意讓洪進入悔過室,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將10名軍士官起訴。









洪仲丘案7被告檢提上訴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3月22日 04:10 陳志賢/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陸軍下士洪仲丘遭虐死案,高院上月宣判,將前542旅旅長沈威志改判無罪,洪家及高檢署檢察官都不服,認為判決理由矛盾、違反法令,全案18名被告,只對沈及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旅部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范佐憲、陳以人、269旅憲兵官郭毓龍等7人,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檢方上訴的7名被告,除沈威志是二審改判無罪,其餘6人的刑度都比起一審重。其中何江忠、徐信正均判3年;劉延俊、陳以人各判刑2年;范佐憲判刑2年8月;郭毓龍判刑8月。

洪家認為,沈威志核批禁閉案簽呈,造成洪仲丘送禁閉,最終致洪體力不堪負荷中暑死亡,沈涉有犯罪故意,並非高院認定的單純行政疏失,犯行絕非可用過失來搪塞,改判沈威志無罪,難以接受,因此具狀請求檢察官上訴。

至於542旅軍士官刑度加重部分,洪家認為判決符合社會期待,未請求上訴。

高檢署檢察官則認為,沈威志處理洪仲丘禁閉案過程,有許多不合常理之處,但高院僅歸咎於沈一連串的個人疏失,明顯違反論理法則。

另外,合議庭認為郭毓龍私行拘禁的行為,僅止於接收洪仲丘執行禁閉、禁閉簽呈送269旅長批可之前,因此另以洪仲丘事後在禁閉室內因體能不堪負荷而引發運動型中暑死亡一事,向檢察官告發郭毓龍是否涉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致死罪或業務過失致死罪嫌。

但檢察官認為,郭私行拘禁洪,造成洪死亡,屬一個犯罪行為,若郭犯行構成兩罪的話,542旅副旅長何江忠等5名軍士官,同樣也會成立兩罪,判決違背法令,因此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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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全台首富蔡旺旺之旺旺中時財團
2015-05-12 3:44 am

旅長高院改判沈威志無罪,我難以接受,因他要最重徒刑 至少3.5年 少尉醫生無罪家屬應要求檢察官提起上訴 因為可以救 因為醫學知識不足 錯過黃金救援時間 變成回天乏術 因為台灣檢察官 法官對於醫療問題 毫無觀念 軍醫是這案件關鍵人物。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6 16: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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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510000010KK0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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