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因果報應帶入到前世今生,是不是就解釋了所謂的不公平?
如果現在的一切是今生、前世、輪迴的報應,是不是越掙扎償還、接受的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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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越掙扎償還、接受的越多?
吾會, 只要你吾增加罪孽, 受的會是一樣吾會多
當然你一定多做善事減少罪孽
吾系就會日積月累....
因有時你做錯了事, 你自己都吾覺吾知
上世的錯, 今世做反好
吾好比佢積落下一世 , 吾系你身邊的人都會受影響
把因果報應帶入到前世今生,不能解釋所謂的不公平?因為不公平是資本制度和人性問題。資本制度下,有錢的人越有錢,沒有錢的人越沒有錢。有權的人越有權,沒有權的人越沒有權。人性的問題如貪婪、自私、嫉妒、懶惰、重視等級、不勞而獲。
佛教的「因果輪迴」真正價值,在於自種「業因」,自收「業果」。「業因」由自心所造,所以,深信「因果輪迴」的人便會掌握自己的命運。一方面接受「前生」所種的業因,即「今生」的「業果」,但以不傷害自己的生命為原則,另一方面實行止惡行善(「今生」的業因),為「來生」種下多些善果,少些惡果。若要脫離「因果輪迴」的苦楚,便要隨緣消舊業,莫再造新業,積極修十善五戒,修禅定。所以,佛教的「因果輪迴」不是[宿命論] 。
佛教所說的「因果輪迴」是指眾生依因緣所生的「業」流轉在宇宙「三界」中。「業」是造作的意思,包括身體的行動、語言的表示、意念的活動(身、口、意三業),如打人是身業,文字罵人是口業,心想害人是意業。「三界」是指眾生在宇宙所居住的世界,分為「欲界」六道,「色界」十八禪天或「四禪十八天」和「無色界」四空天。「三界」內的眾生與生俱有迷惑妄見和妄情(因),因緣和合時便做出種種「善惡」業(果)。例如,煩惱(因)的甲君遇見街上的小貓(緣),憤怒地踢向小貓(惡業)。生命消失時(緣),這一生的「善惡」業(因)所留下來的心理及精神力量,名為業力(果),如「業有」、「善業」、「惡業」,具有轉世投胎的力量。「業力」依「業有」(欲有、色有、無色有)轉世投生其對應的「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其中一界,依「善業」、「惡業」投生其對應的一界其中一天或一道(欲界六道、色界十八禪天、無色界四空天)。新生命誕生便有了「過去世」的「業力」。「業力」需要眾緣來引發,才會產生「業果」(因緣和合生)。所以,「業力」又稱為「業因」。「業果」是指「業力」所產生的果報。「現在世」的眾生又作善作惡,種下「現在世」的善惡「業因」,成為「未來世」的善惡「業果」。這便構成眾生生死「因果輪迴」。所以,佛教所說的「因果輪迴」是指迷惑妄見和妄情(因)的眾生,因緣和合時便做出種種「善惡」業(果),導致生死不斷流轉在宇宙「三界」內。
「過去世」的「業因」需要「現在世」償還。「現在世」「業因」需要「未來世」償還。所以,「因果輪迴」涉及「因果」報應。「因果」含有「因緣」和「果報」兩層意義。「因緣」是指主因和次因或助因,是產生結果的主要原因及促成這種結果的次要原因。「因」遇到「緣」便生「果」(因緣和合生果),但不一定立即產生「果」,只有緣份到了,才能產生「果」。若果是前生「惡業」今生償還,今生作「善業」,便出現善者惡報。相反地,若果是前生「善業」今生受報,今生作「惡業」,便出現惡者善報。無論如何,因果法則是「自作自受」,你所做的行為,最後都回到你的身上受報。
例如,甲君貪新忘舊,傷害女朋友乙小姐的感情(業)。假設兩人死後,依善惡「業」轉世投胎「人道」。若果兩人有「緣」,結成夫妻、父女、母子、兄妹、姐弟、同事、朋友、仇敵等等。以夫妻為例,現在世的甲君對現在世的乙小姐千依百順(前生惡業今生償還和前生善業今生受報),又或者,現在世的乙小姐對現在世的甲君非常惡(業),但現在世的甲君逆來順受(前生惡業今生償還和前生善業今生受報)。若果兩人沒有「緣」,甲君的過去世「業因」便要下一世或再下一世才可以償還。甲君和乙小姐種下現在世的「業因」,便要下一世才可以償還。
無論何時都做好當下應做好的事, 種下善的因就可以了.
革除自己的貪嗔癡, 好好守護自己的身心, 就是最好的修行.
其它的不順利, 就是生活的考驗和增長智慧的機遇, 正所謂"逆增上緣". 只要能以實事求是的心態去處理, 就能得到好的回報.
前世的事無法證實也無法改變什麼, 故不需要去鑽研它們與今生的關係, 否則只會生成更多無法解決的煩惱和無謂的憂慮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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