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至眼科診所看診後 使用醫生開立的眼藥水 若是使用一個月後

2015-05-09 3:52 pm
請問至眼科診所看診後 使用醫生開立的眼藥水 若是使用一個月後尚未使用完畢 是否應該繼續使用 或是應該再至眼科診所看診取新藥 謝謝

回答 (1)

2015-05-10 5:54 am
✔ 最佳答案
 在每次點藥前都應洗手,並儘量保持藥瓶清潔。每次點藥要儘量閉免瓶口碰觸到眼睛,點完藥後應立刻將瓶蓋蓋好,切忌用任何東西擦拭或沖洗瓶口。看眼科醫師時,最好能將所有以前用的藥水一起帶去,這樣子除了可幫助醫師瞭解病情外,醫師也才能給予正確的用藥指導,以免病人未蒙其利,卻先受其害。
 幾乎所有的眼藥中都含有些許的防腐劑,以避免眼藥開封後細菌滋生。但開封後的眼藥水,在四到六週後若扔未用完,也應丟棄,以免細菌過度滋生,而造成眼睛感染。從未開封的眼藥則可依照藥瓶標示的保存期限,來決定是否扔可安全使用。因為眼藥中的防腐劑也會對眼睛造成一些傷害,如角膜損傷,及結膜炎等。所以點眼藥不是〞有病治病,無病強身〝,而應該儘可能減少點藥的種類及次數。更要注意的是別人的藥,對你可能是毒。千萬別自作聰明以為症狀相似,拿別人的藥來點。或對別人慷慨解囊,到處拿自己的藥借給別人使用。還是要請眼科醫師診斷後再給予處方,才是上策。
參考: 台大醫院眼科部

收錄日期: 2021-04-11 21:05: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509000010KK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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