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餐飲業的正職員工,
最近懷孕了,
懷孕後老闆說你要不要考慮離職!
你出了什麼意外沒辦法給你保證!
說的很好聽,不想資遣我反要我自己離職!
又給我另一個方案,
可以調到辦公室當會計助理,
我想想辦公室應該可以,
當我答應後,
他又說要跑帳務銀行我都可以接受,
重點是如果現場公司有人臨時請假或沒來我還要幫忙上班!
這樣跟我當初在現場的工作有什麼不一樣?
反而工作變多還要緊張誰沒來上班要去哪個分店上班!
而且最近孕吐的狀況越來越嚴重!
身體也容易感到疲倦不舒服,
公司卻要我去看醫生開證明,
如果沒有就算事假,
病假請第一次不扣錢,
第二次依事假辦理要扣薪!
我是孕婦身體不舒服是正常的,
卻要因為這樣而去醫院開證明,
開了證明還要扣我薪水,
那我去看醫生幹嘛?
乾脆請事假就好啦!
我希望每天上班時數不要太長
也因為家裡住比較遠不希望上打烊班!
希望可以上早班,
但每次經理都排8~11個小時叫我上班,
如果身體不舒服想早下又要開證明扣錢…
真的不曉得應該怎麼辦才好
請各位大大幫助我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