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弓觸犯槍砲彈刀管制條例

2015-05-07 10:16 am
我因為在學校自製了一把十字弓 大約作了2個月完成 我是在校內餐廳打工 下班就會去樓上慢慢雕慢慢磨 施工地點是餐廳頂樓 平時只有工作人員能上去不對外開放

在我完工的隔一天剛好學校來頂樓檢查水電線路 我的弓也擺在工坐檯上 當時還沒人在現場 校方看見十字弓立刻報警處理

然而我不知道十字弓是違法的 而且身邊的人都知道我是從一塊木頭開始雕材製作出來的 大家也都很想看看完成品究竟如何 我也和老師和同學研究很多木製漆料的問題

當晚我來打工後 有警察來說要查看頂樓 然後看到就問這是誰的 我就說是我做的 畢竟問心無愧我根本沒有想到會闖出什麼禍來

結果我就被帶回警局了 隨後等了很久 警察說要等檢察官回應 檢察官方面則是讓我做完筆錄可先離去 不用拘留 接著是等我的弓拿去檢測殺傷力 警方也讓我試射 想知道能打多遠 我打出去之後警察也笑說 這連三公尺都不到哪來殺傷力呢

我就不在乎能打多遠 這對我來說就是一個作品而以啊 我清楚這不是他們說的算 還是要等檢驗才知道結果...警察們都跟我說不要太擔心

但我怎能不擔心? 我問心無愧 抱著學習心態研究構造跟製作 結果我竟然成了犯人一般
我很不甘心阿 而且我又沒犯過法沒前科 突然這樣叫我每天怎麼能睡得好 每天都在想這事根本沒胃口啊 以經過了半個月了也不知道要等到何時 事後隔幾天我還跑警局詢問狀況 讓我別擔心等通知就好

看人家槍砲彈刀都罰上千萬有夠重 又要關 我不甘心啦!

若要傷人對人不利我還會大膽的讓大家都知道我在做什麼嗎?

我還需要用這麼多心血研究造型如何嗎?

問我為什麼會做 國外一堆人分享製作十字弓 每個都做的那麼漂亮

我哪知道台灣不能做阿 體育台都還有射箭比賽ㄟ

問我為什麼不做槍 槍違法眾人皆知 誰會想去觸法?

我不是想拿台灣跟國外比... 國家不同制度不同我知道

我只想告訴大家我難過的地方是什麼 學習製作的熱情換來這種結果

我家人責備我為什麼要做這種東西出來 一瞬間我在學校 餐廳

我就像個犯人一樣 我實在無法再多受一天這種折磨


想知道大家怎麼看我這情況 我不懂法律也只是個大學生 如果測驗沒殺傷力我還須要出庭嗎? 萬一需要出庭我會是什麼下場?

回答 (4)

2015-05-07 9:41 pm
✔ 最佳答案
依據「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人民或團體因紀念、裝飾、健身表演練習或正當休閒娛樂之用,得申請持有刀械。


真不知你緊張個什麼B

不會有事啦,3公尺都到不了的

只能算玩具
2015-05-08 12:45 am
通常若確定沒殺傷力,就可安全脫身。
2015-05-07 4:04 pm
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
一、槍砲:指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
通步槍、馬槍、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空氣槍、魚
槍及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
二、彈藥:指前款各式槍砲所使用之砲彈、子彈及其他具有殺傷力或破壞
性之各類炸彈、爆裂物。
三、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 (鐵) 鞭、扁鑽、匕
首 (各如附圖例式) 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
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槍砲、彈藥,包括其主要組成零件。但無法供組成槍
砲、彈藥之用者,不在此限。
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
、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或各類砲彈、炸彈、爆裂物者,處無
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未經許可,轉讓、出租或出借前項所列槍砲、彈藥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
徒刑者,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第一項所列槍砲、彈藥者,處五
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以強盜、搶奪、竊盜或其他非法方法,持有
依法執行公務之人所持有之第一項所列槍砲、彈藥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
之一。
第一項至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依本條例許可之槍砲、彈藥、刀械,有下列情形之一,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其持有之槍砲、彈藥、刀械,由中央主管機關給價收購。但政府機關(
構)購置使用之槍砲、彈藥、刀械或違反本條例之罪者,不予給價收購:
一、許可原因消滅者。
二、不需置用或毀損致不堪使用者。
三、持有人喪失原住民或漁民身分者。
四、持有人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者。
五、持有人死亡者。
六、持有人受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七、持有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八、持有槍砲、彈藥、刀械之團體解散者。
九、其他違反應遵行事項之規定者。
刀械持有人死亡、團體解散,重新申請許可持有者,或自製獵槍持有人死
亡,其繼用人申請繼續持有者,經許可後,不予給價收購。
前項自製獵槍繼用人,以享有法定繼承權人之一人為限。但未成年人或無
行為能力人者,不得申請繼續持有。
第一項給價收購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逐年編列預算支應;其價格標準由中
央主管機關定之,並委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
第一項收購之槍砲、彈藥、刀械及收繳之證照,由中央主管機關送交內政
部警政署銷毀。但經留用者,不予銷毀。
2015-05-07 2:59 pm
國外是國外,不能相比,有的國家吸大麻是合法的,而我國是違法的,要抓去關要勒戒的.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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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507000016KK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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