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十字路口爸爸騎車闖了紅燈,被橫向的機車煞車不及,直接撞上我爸的機車側邊。橫向機車就往旁邊滑倒倒下,我爸也當下被撞倒,我爸當時有看到他,也看到他自己爬起來,因我爸在趕時間沒有過去給對方詢問狀況,以為沒事,就直接騎車離開。
下午就接到警察的來電,說被對方告肇事逃逸,要他到交通隊到案說明。
到交通隊作筆錄,有給我爸看監視器,說我爸闖紅燈及肇事逃逸,但是警察也沒有開我爸紅單(肇事逃逸、闖紅燈),做完筆錄有詢問對方有沒有受傷之類,回說有稍微擦傷只是機車損壞較嚴重!
我知道這次交通事故,是我爸不對,闖紅燈導致對方煞車不及而相撞,當下也沒有報警就肇事逃逸(我們都有唸他了)
如果要跟對方和解,我們該賠對方什麼比較合理?不想到時候被當作肥羊宰~幫忙一下感激不盡!
更新1:
補充一點:對方原本跟我爸達成共識,花3萬可以達成和解(有私下談好),但是被對方的家人說不!竟然說要15萬才要和解! 這。。不是當事人說好多少就好嗎?為何要聽當事人家屬的亂喊價。。我們該怎麼辦?
更新2:
有確認對方機車有損壞,而對方外傷沒有很嚴重,只是皮肉擦傷,看診後幾天後就在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