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份正職,因為想搞個自己品牌的產品,所以去年6月左右成立了一家獨資無限公司,希望把產品在門市售賣,同時也會在Yahoo拍賣,公司網站和大陸淘寶銷售,但是我的貨是在公司成立前訂貨的,貨款也是全部以私人現金匯款,而這家公司的銀行戶口是在8-9月才登記的,所以之前很多支出都是個人以現金支付,沒有怎麼用這家公司的名義,就算是品牌的商標也是今年4月才以個人名義申請,期間有做了一個公司網站(域名應該是個人登記的),但是有以公司名義和網站製作公司交易,但是那時還沒有公司賬戶,都是以私人戶口轉賬(銀行轉賬的收據應該是不見了)。
基本上在香港所賣的貨只有15000元的交易額,而且主要是在個人雅虎拍賣(此拍賣帳號有一段頗長的時間了)和小量在公司網站售出,沒有在任何其他門市賣過, 公司售出的款項,我有經Paypal轉入公司戶口,但是交易額只有1000多元,Yahoo交易方面我們並沒有提供Invoice,只有透過公司網站購買就有給客戶Invoice蓋了公司章的(沒有留底,但可以查到記錄),然而大部分的生意都是在淘寶,由於淘寶屬於是個人網店,而且是公司成立前已經在運作了,再者交易地點不是香港,利得稅應該拉不上關係吧!
基於貨是我在公司成立前購買的,而且是個人名義付款,是否就算我之後有公司,任何售賣私人購買的貨,應該不關利得稅的事吧,所以利得稅一欄應該選擇沒有應課利得稅嗎?
但是我又擔心,因為有1000多元經公司網站賣出的有轉入公司銀行戶口,其他yahoo賣出的一般都是現金或者轉入私人戶口,如果因為我需要報稅,大陸淘寶和Yahoo個人拍賣那些是否不需要包括呢?
很多地方因為不懂,有點亂來,而且沒有部署,因此造成一定的煩惱,煩請各位有識之士解答,滿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