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可否不轉名

2015-05-04 3:42 am
知識友:您們好!早前因公屋戶主已往生的関係,便替家人向中電申請轉名,才知政府資助的免電費賑户是跟户主的,如更改公屋戶主的話,該免電費賑户便會被取消(仍有約二千元的電費額)
現想請問各位>>>如不通知房署有關戶主已往生,是否犯法呢??
房署是否會主動通知中電戶主已往生呢?

回答 (1)

2015-05-04 4:47 pm
✔ 最佳答案
不通知房署,是犯法的。
因只有已往生的戶主才是公屋單位持有人,你沒有居住該公屋的資格。如房署知悉戶主已離世,房署會要求你和家人搬出公屋單位,並重新輪候公屋。

如你和家人仍然居住該單位而不向房署申報戶主已離世,你犯了詐騙罪。一經定罪,你和家人將被勒令一至三個月遷離現在居住的公屋單位,並可處監禁14年。

雖然如此,我強烈建議你要不向房署申報。因房署是不會主動調查公屋戶主的生死狀況,而且你也沒有能力租住其他地方 (輪候公屋要等許多年,中間這段時間你要自行租屋或房)。裝作戶主仍然在生地生活,才是維持你現有生活的最佳辦法。

多管閒事的鄰居,也許會問怎麼不見你已離世的家人。為免有好事之徒向政府報告 (有些人會妒忌你在戶主離世後,仍可租住公屋單位,因而向政府告狀),你可告知鄰居,戶主患了重病,需要長期居住療養院。如鄰居希望探討,你可訛稱不方便探訪。
參考: 我是這方面的專家。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08: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503000051KK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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