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經典,並不在巴利原典之中。所以無法查證其原始意義。
因此,就只能依照漢典來解析。
甚深處,是指有為、緣起。
倍復甚深,是指無為、涅槃。
若能見緣起,確實能見甚深處。
但要完全透澈無為法,還須要努力;
若證悟涅槃、達到漏盡,就可以說是 "見倍復甚深"。
舉例 : 相應、因緣篇、因緣相應 苦品、 因、第十,SN 12.60。
阿難尊者,已見緣起、見法、斷除有身、我見證悟初果,認為已經瞭解緣起。
這一步,確實見到緣起的甚深處。
但是,阿難尊者認為,這樣應該算透澈緣起;(註:有些輕忽)
2015-05-03 21:44:11 補充:
佛陀立即制止而說 :
阿難!勿作是言。阿難!勿作是言。阿難!此緣起所見甚深而且深遠。....(略)
因為要透徹緣起者,必須到達漏盡;初果者尚無法一窺究竟。
就像,初果聖賢證悟緣起,雖然體證無常、苦、無我;
但是,雖然無我,事實上, "我" 的感覺仍在,必須到四果成就時,才完全根除。
其中的關鍵,在於道智的升起與否、以及 "無我" 的證悟。
以上略說。
2015-05-04 23:43:39 補充:
題主朋友,
朋友表示 : 現在您說 見緣起 與 透徹緣起 不同 看來 差異性 越來越小了...云云
朋友,彼此對經典的解析,差異仍大。
星洲依然認為 : 見緣起、則見法;等同見緣起者,則證悟初果。
只是,見緣起法的初果聖賢,仍未真正透徹緣起。
必須直到漏盡之際,才能透徹緣起。
朋友則認為 ~ 見緣起,不代表證悟聖果。
而是,見緣起之後,再精進證悟聖道。
朋友,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其次,對於四念住的學習,依照朋友過去的敘述、對各支道品的認識;
我們彼此的學習方法,可能差異更大。
但,只要願意學習,總是好的開端。
至於學習正確與否,那就屬於個人知見問題了。
如意
2015-05-05 12:51:09 補充:
意見052 小陽朋友的問題,是值得探討的。
第一。
無始,是因為緣起支而理解的,但若說 "無始包含緣起",是很彆扭的說法。
因為每一世的無明,都緣取前一世的無明,
因此,如此推比是無窮無盡的,故稱之為無始。
這裡的無始,只是沒有窮盡、沒有第一因、沒有最初的開端的意思。
因此,才認為 "無始包含緣起",是彆扭的說法。
第二。
1. 如果是從無始做起,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沒有辦法。
一般通俗地、硬要解答這種問題者,只能說.... "斷除無明"。
但是,實際上,沒有辦法直接斷除無明漏。
2015-05-05 12:51:31 補充:
2. 如果是從緣起做起,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只有從 "愛、取" 下手,也別無他法。
簡單說,愛,就是因。除非從 "因" 下手,哪有其他的下手之處呢?
愛,是因;正式說法是....苦因聖諦、苦集聖諦、集聖諦、集諦。
所以,解決煩惱的下手處是集諦,
而不能或缺的要素是八支聖道,
而唯一爽利的方法是四念住。
怎麼作? 簡單說,受持五戒、學習止、觀。
以上討論。
2015-05-05 20:09:18 補充:
意見067,如是朋友,
緣起從何而來,
依經教法的說法是 :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依論教法的說法是 : 諸果同等地依靠諸緣的聚合而生起。
以上,是依二法的答案。
備註:
在許久之前,星洲也曾不滿意這種答案,
認為完全不能滿足 "緣起,祂的本質、以及怎麼來的?" 這樣的問題。
但是現在則完全認同這樣的說法。
因為這種說法,客觀地解釋緣起的特性、作用、資助等細微內容。
也消弭第一因的邏輯陷阱、提供實際禪修的佐證、鎮伏天馬行空的臆測想像。
2015-05-05 20:35:56 補充:
題主朋友,
朋友敘述 : 若用 末學 所 修習 的 方法,是不用 最後一行的。
(最後一行,是指 受持五戒、學習止、觀)
朋友,
四念住,與止、觀是分不開的;不是兩件事。
四念住,就是止、觀。
四念住,就是止、觀的綜合體現、
四念住,就是依於名法、色法的增上心學、增上慧學。
四念住,就是止的修習、與觀的四個面向。
朋友,可以查證經典、論典。
但不要,自己擅自恣意解釋。
至於無需受五戒,星洲也不認同。
星洲認為,應該學習五戒的語意、犯與不犯、犯與重受等等細節。
一般人認為沒那麼重要,甚至如朋友所說,在修學當中,自然無犯五戒。
2015-05-05 20:36:11 補充:
事實上,不然。
因為,居士的五戒,不僅僅殺、盜、淫、妄、酒、如此表面弟簡單。
對於禪修者也好、一般皈依弟子也好,
祂是避險之道,所以要了解語意、細節。
祂是無負擔的指引,包含思,心所,律儀等方面,所以要了解語義、犯或不犯、重受等細節問題。
對於一般的初學者而言,
五戒,是必須先學的。
五戒,是正見的起始。
五戒,是止觀的基礎。
五戒,是解脫的通道。
以上說明,讓題主朋友參考。
2015-05-05 20:41:19 補充:
意見069,被牧朋友,
問 : 那誰在認為..有<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
星洲回覆 :
沒有 "誰"。
沒有 "我"。
沒有 "我所"。
也沒有 "我的我"。
整部緣起法,從一開始到結尾,都指向一個明確的事實 ...無我。
以上答覆
註: 星洲僅止於理解、但實際上辦不到。
2015-05-05 22:26:31 補充:
題主朋友,
所以,題主,就不能這樣說 ~ 若用 末學 所 修習 的 方法 是不用 最後一行的。
因為,題主與星洲同樣,必須學戒、學止、學觀;不是嗎?!
雖然,星洲與題主對於止、觀的學習,差異...應該很大。
不是嗎?!
如意
........
2015-05-05 22:26:49 補充:
其次,意見078,被牧朋友,
1.是通通都沒<有我>的意思嗎?
答 : 確實,任何一個緣起的環節,都沒有 "我"。
"無我" 的意思是,無主宰者、無創造者、無承受者、無造作者、非自、也非主等義。
"有我",則相反。
2.或是,通通都是<妄有>.而不被<妄有>所迷惑..
答 :那要看 "妄有" 的定義是甚麼。
如果妄有的定義,是同於緣起、無我,那麼這一句,就說的過去,也是對的。
如果不是,那就不一定。
以上略答
2015-05-06 00:24:39 補充:
意見 089,次草朋友,
朋友問到 : 五蘊為何是無常 ?
因為,緣起。
一切名、色法,皆是生滅迅速。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因此,沒有常存的名色、也沒有永不變異的名色。
所以,無常,是一切名色的共同現象。 (也稱共相、特相、法印)
以上回覆
註 :
名色的無常,難以窺見。
主要是因為 ~ 密集的遮蔽。
一般人無法穿越、剖析密集現象,所以只能理解、而無法親證。
實際上,名色的無常,是迅速無比,無法測量的迅速。
名的變異,又比色的變異速度還快上十幾倍。
2015-05-06 00:45:04 補充:
題主朋友,
佛法的基礎名詞,是有必要了解的。否則,真是.......
1. 朋友說: 末學真的沒學過止觀 四念處 就夠了
星洲在意見070,就說過了。
四念處,就是止、觀的修習。
比如 :
有人說 : 我不會奢摩它、我只會修止禪;我不會毗缽舍那、我修觀禪就夠了。
這是非常......不可理喻的、難以溝通的,不是嗎?
2. 朋友說 : 末學學的 四念處 是 極端單純的(與您的比較時)
所以 末學 並不認為您學的 是 四念處
星洲這樣回覆 :
四念住,依經教法來看,確實單純。
但是在過程中,凡夫會碰到各式各樣的問題,而無法自行突破;
2015-05-06 00:45:42 補充:
更進一步說,許多 "觀" 的訣竅、成就,
更非信手拈來的順利、還須長時間的接受指導、學習、從錯誤中修正。
因此,雖說單純;但是,學習過程卻充滿曲折離奇、又千辛萬苦。
所以,星洲不否定單純,但指出 "困難" 之處。
節至目前,星洲還沒有見過學習四念住的學人,自稱 "單純、簡單"的。
朋友,在尚未真正深入四念住之前,朋友就能確定星洲不是修學四念住?
建議朋友,
在修學之餘,應該研究一下經典,以免偏向師心自用、成見過深。
以上
如意
2015-05-06 09:31:49 補充:
題主朋友,
論法,是針對法的本身,比對律、經、論,而初判是否合於 佛陀的教法。
法,確實非拘於文字;但是,比對三藏,是絕對必要的。
因此,不是星洲對題主在文字上的苛刻;
而是,題主對於佛法的基本名詞太輕忽。
比如說: 身念住。
之前,題主認為如實知五蘊、身念住;與四威儀無關。記得嗎?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5041301192
星洲舉證威儀路,不是星洲為文字障所遮蔽;
而是,舉證念住經,證明四威儀,仍屬身念住、也是如實觀察五蘊的方法之一。
2015-05-06 09:32:48 補充:
其次,如實瞭知行、住、坐、臥.....這句法語,看來簡單、單純。
實際上,有其深奧之處,不似表面文字地簡單。
也如同,題主對界分別的見解,星洲依然認為題主沒有掌握該12特相的語意、修學次第。
還記得嗎? 題主。
小結,
星洲對於題主的經典開題,沒有意見。
只是對於題主自己認同的法、自己的心得、自己的說法;
星洲提出律、經、論教法,而加以比對;並指出危險之處。
雖然,該危險之處,題主並不認同。
這,不是文字障、所知障。
這,只是佛弟子修學的基礎....聽聞正法。
題主朋友,
何不用經典來比對星洲對題主的說法呢?
少用自己的見解為好呢?!
2015-05-06 09:48:01 補充:
題主朋友,
星洲從不想在這個版上,說服甚麼、折服甚麼。
只是針對背離經典的見解、天馬行空的臆測、甚至是陷入禪修的歧途,
星洲就會舉證原典的說法、讓朋友們去查證。
舉證論典的修學方法,讓朋友們去尋找合格的導師學習。
舉證其他的禪修法,讓朋友們自行比對。
題主朋友,
星洲真實願朋友早日證悟涅槃、解脫一切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