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刑法,必需有以下:
(是否故意或過失)
行為+結果(有無因果關系)------有無阻卻違法及責任事由
才能構成要件。
前一項你承認你偷了,故而成立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普通竊盜罪: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但若你有悔改之決心,相信地檢署檢察官不會因之而起訴你,而叫你還回去,必然的,你還年輕!
2.叔叔說要你賠48萬 說金子也是你偷的,這如果只有口頭上說說,而實無證具,檢察官也無法起訴你。為什麼呢?若說你床下有幾百支槍,全是你叔叔偷去的,這句話講給檢察官聽後,難到他就會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5條起訴你嗎?你想太多了,正當法律程序講求的無非是證具,口頭之證詞,在訴訟法中,無法當判案之依據,只能參考。
論點:1.賠48萬的金子,是否有當初購買之證明?(金子以錢計算,一定會有證明,如果沒有,可假設對方金子來源非正當明確)
2.證具?如何得知就是你偷走這金子?別跟我說你叔叔的大門口鎖匙,跟你的大門口鎖匙是同一支,故而判定是你偷的。(住在一起的偷竊,很難判斷兩人的口述是真是假)這種回答,在地檢署很常發生,只要你不承認,就算前一項偷了1萬3你也不承認,無證具之下,法院也無法判你有罪。
我十八歲還有一條社會法裁罰毒品的這樣會被判很重嗎
至於毒品在刑罰中所規範之罪責,管見以為,板大可能是有跟毒品交了朋友,但依你題意,實屬難以簡短字句回答。無法得知實際情況,更不用談是否有罪責了。
2015-05-03 20:18:03 補充:
他還叫我簽本票跟借據給他
只能跟你說,不用簽。
2015-05-03 20:18:46 補充:
他還叫我簽本票跟借據給他
只能跟你說,不用簽。
參考: , 某某學校法律系學生,主修刑事目, 某某學校法律系學生,主修刑事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