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有口頭告知對方不要撿了,但沒有改善,之後請里長去協調,也還是照樣堆放,想請問像他這樣堆放回收垃圾在公寓內的公共空間(不是馬路也不是騎樓)有法可辦嗎(他這樣的行為有觸犯那些法律嗎)??公共危險?公共安全?公寓大廈維護法??
3.如果我需要檢舉他一定需要聯合其他所有住戶嗎??因為有的住戶與堆放回收的人較熟所以選擇忍耐且他們住的樓層較高,自家不會有惡臭問題,但大門口與低樓層的住戶就會被臭到。
4.重點是檢舉他需要向哪個主管單位報警還是1999還是告知環保局???
5.撿回收的住戶出現在樓下清理回收的時間不一定,就算檢舉了,找不到當事者是不是也拿對方沒辦法??
更新1:
他們是將回收物放於1樓樓梯另一側的公共空間,一般住戶是用來放腳踏車的那個位置,裡面有個水泥水塔跟馬達,並沒有將回收物堆到於梯上,這樣也可以叫消防隊嗎??
更新2:
我們家是馬路邊那種6層樓的老舊公寓,沒有管理人。收回收的是住6樓我家住2樓。
更新3:
26年左右的屋齡。
更新4:
天啊!!84年7月以前蓋好的不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那我只能讓他們繼續丟回收嗎??...又臭又亂,也不敢帶朋友來家裡,我家還花了錢裝潢...現在住起來每天下班想到大門一堆回收,就覺得恐懼。哀...真的只能讓他們繼續亂丟回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