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監護權

2015-05-02 9:08 am
我跟我前女朋友~在分手前有她懷孕了~所以她打算生下來~因為我也希望有小孩~可是她懷孕期前我不段的努力想把她追回來~結婚當前提讓我去照顧她跟小孩~可是她不肯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她生下來 小孩在報戶口的時候~沒有找我辦理認養的話~我有權利跟她爭小孩的扶養權嗎??在她懷孕期間有買小孩的用品是我去支付的~所以想請問~我有權利力跟她爭小孩嗎
更新1:

我的經濟能力一個月3萬5-4萬~而她2萬2~她現在是跟T住在一起

回答 (1)

2015-05-03 8:43 am
愚見供參…

如果你沒有完成認領手續,那個就不是你的孩子!!

只出精子的男人,在法律上沒有多言的權利。

民法1065: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民法1066: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

民法1067: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2015-05-04 15:18:26 補充:
你就算月入上千萬…
沒有經過法定認領程序,那個孩子仍然與你沒關係!!

收錄日期: 2021-04-26 22:15: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50502000016KK0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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